信陽師范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6-14 11:00:37陽光高考
信陽師范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信陽師范學院(學校代碼10477)是一所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河南省重點師范院校。學校創建于1975年,1978年經國務院批準為本科建制并改為現名。1998年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為碩士學位授權單位。學校設有22個學院,擁有文學、史學、理學、工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教育學、藝術學、農學等10大學科門類,設有81個本科專業,15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8種專業碩士授權類別,與閩南師范大學、中國林科院等單位聯合培養博士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三條信陽師范學院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編制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四條信陽師范學院招生就業處(下設招生工作辦公室)作為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學校2019年計劃招收普通本科 人,少數民族預科生 人,共計 人。按上級要求,學校本科預留計劃為 人,主要用于本科平行志愿同分數等遺留問題。我校生源以河南省為主,同時,也面向湖北、湖南、廣西、江西、吉林、黑龍江、遼寧、山西、甘肅、陜西、安徽、江蘇、山東、天津、內蒙古、河北、云南、貴州、重慶、四川、浙江、廣東、海南、福建、寧夏、新疆等26個省(區、市)招生。
第五章 招生條件
第六條招生條件依照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和各省(區、市)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執行。
第七條體檢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有特殊要求的專業
1.報考旅游管理(對口)、酒店管理(對口)專業的考生體質,除要求符合第五章第七條外,男生身高要求在1.7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0米以上,身體勻稱、步態正常、五官端正且肢體和面部無缺陷,裸眼視力在4.9以上。
2.報考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體質,除要求符合第五章第七條外,男生身高要求在1.7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0米以上。
3.報考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的考生體質,除要求符合第五章第七條外,另要求身體勻稱、五官端正、發音器官無疾病,無色盲、夜盲;男生身高要求在1.7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0米以上。
第九條外語語種。我校非外語專業學生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請非英語考生謹慎報考。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學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所在省(區、市)招生部門規定的調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擇優錄取考生。
第十一條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學校實行志愿優先的原則,根據專業計劃數,按照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先錄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錄取后未完成計劃,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類推,直至完成專業計劃;對于所報專業志愿未被錄取,又同意專業調劑的考生,按照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調劑錄取;對于所報專業志愿未被錄取,同時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同分數考生,按照語文、數學、外語(河南省為外語聽力)成績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不限單科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