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學科學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工作章程(2)
2019-06-13 10:36:29陽光高考
第六章 獎學金、助學金措施
第二十一條 我院學生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同時學院還設立了“優秀學生獎學金”等項目,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在考生生源地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七章 學費、住宿費標準
第二十二條 我院收費標準按江西省發改委、財政廳、教育廳有關文件(贛發改收費[2016]417號文、贛發改收費[2017]1026號文)執行。文科類專業學費為13000元/生·學年,理工科類專業學費為14500元/生· 學年,藝術類專業學費為15500元/生·學年, 住宿費為1200元/生·學年。如有新的文件則按新的文件規定執行。
第八章 新生入學
第二十三條 2019級新生在共青城校區報到入學。
第二十四條 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新生錄取資格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院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九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通訊地址:南昌市北京東路339號
郵編:330029 ;
咨詢電話:0791-88305211 0791-88304782
傳 真:0791-88304782;
學院網址:http://www.ndkj.com.cn/
E-MAIL:ndkjxyzjb@126.com
第二十六條 本年度招生政策、辦法及收費標準如有調整,按調整后新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學院工作人員在招生咨詢過程中的意見,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于學院錄取承諾。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南昌大學科學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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