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環境工程職業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6-13 10:28:02陽光高考
江西環境工程職業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我校2019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江西省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所稱招生工作,是指國家正式下達招生計劃的招生工作。
第三條 招生工作貫徹“公平、公正、公開”及“德、智、體、美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新聞媒體、考生和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名稱:江西環境工程職業學院
第六條 國標代碼:12934
第七條 辦學地點:江西省贛州市
第八條 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國家優質高等職業院校建設立項單位、江西省高水平高等職業院校和優勢特色專業建設院校、江西省應用技術型本科人才培養試點單位)
第九條 辦學層次:高職(?疲眉夹g型本科(合作培養)
第十條 辦學特色:學校秉承立藝樹人的校訓,堅持以師生為根本,遵循特色辦學、開放辦學、合作辦學的理念,不斷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提升人才培養質量,是世界技能大賽中國集訓基地,是國家生態文明教育基地、國家AAA級旅游景區、全國職業院校魅力校園、全國科普教育基地、“2014年度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簡稱“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50強”)、全國就業競爭力示范校,是江西省文明單位、江西省“森林校園”、江西省“平安校園”。開設有2個職教本科專業(合作)、49個高職專業,中央財政支持專業提升產業發展重點項目2個,中央財政支持的實訓基地項目4個,省級優勢特色專業建設4個,國家林業局重點建設專業2個,省級人才培養創新試驗區2個,國家精品課程1門,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程1門,省部級精品課程或精品資源共享課程27門,30余個校企合作“訂單班”,實行“定制化”人才培養模式,企業全程參與教學過程,共同培養學生,保障學生定向就業。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計劃公示: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條 體檢標準: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三條 錄取原則: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專業安排按專業志愿優先,不設專業級差;江西省“學前教育”專業高考錄取160人,按分數優先原則錄取。
第十四條 外語要求: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五條 加分規定:我校同意并執行各。ㄖ陛犑小⒆灾螀^)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六條 開班原則:每個專業選報人數不少于20人,少于20人的專業原則上不開班。
第十七條 錄取查詢:錄取結果將按上級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考生也可登陸我校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