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07年高考藝術類專業招生按1:1比例投檔
2019-06-08 06:48:54網絡資源文章作者:高考網整理
從江西省高招辦獲悉,2007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即將舉行,為此,我省日前制定出臺了《江西省2007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規定》。
專業考試
省內高校不再單獨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
據了解,我省普通高校2007年將繼續實行藝術類專業全省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省統考”),省內各高校不再單獨組織專業考試。景德鎮陶瓷學院作為全國31所 獨立 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之一,仍可單獨組織專業考試。
省統考成績合格才能參加外省院校專業考試
考生(文史、理工、三校生)所報專業屬省統考專業范圍內的,考生須參加省統考,省統考成績合格的考生才能參加外省院校組織的專業考試,省統考未涉及的專業,考生可直接參加外省院校組織的專業考試。
藝術類專業考試分為美術、 音樂 兩大類。美術類專業考試在全省各設區市所在地進行,時間為1月13日;音樂類專業考試全省統一集中在江西師范大學音樂學院(老校區)進行,時間為1月20日-26日。
文化 考試
藝術類考生均須參加高考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6月份的高考。文史類考生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 外語 和文科綜合;理工類考生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和理科綜合;三校生類考生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和計算機。
合格線劃定
本省專業合格線按招生計劃數的4倍劃定
本省藝術類專業考試按照當年藝術類本科、獨立學院、專科專業招生計劃數的4倍劃定各層次的專業合格線。參加外省藝術類專業考試考生的合格線劃定為:美術類專業總成績120分,音樂類必須有一門達到60分。
本省文化控制線按招生計劃數1:1.5劃定
本省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為:在專業成績合格考生中,按藝術類招生計劃數1:1.5劃定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且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不低于本省確定的第二批普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0%,專科(高職)錄取控制分數線不低于本省確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
錄取
藝術類本專科招生按1:1比例投檔
我省規定,藝術類本科(含獨立學院)錄取原則為:在達到同層次藝術類專業和文化合格線的考生中,依據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計劃數1:1比例投檔,由學校擇優錄取。專科(高職)錄取原則為:在達到專業專科合格線的考生中,按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計劃數1:1比例投檔,由學校擇優錄取。
處罰
考生違規將被取消報考資格
新出臺的規定指出,藝術類專業省統考是國家教育統一考試的組成部分,對在省統考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或工作人員,省高招辦將會把考生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 電子 檔案。對在外省院校藝術類專業考試中被認定違規的考生,有關招生院校將把其違規情況書面報江西省高招辦,由江西省高招辦取消其當年藝術類專業報考資格,并將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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