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電力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6-04 11:07:30網絡整理
鄭州電力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教辦學(2019)259號文件精神,執行教育部實施陽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為了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內容,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我院高職(專科)普通招生工作。
第二條我院招生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三條我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鄭州電力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條辦學性質:民辦
第六條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辦學層次:專科
第八條學校國標代碼:14062
第九條辦學地點:河南省鄭州新區商都大街東段1933號
第十條辦學特點:學院始終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遵循高等職業教育規律,以就業為導向,以教學為中心,以專業建設為核心,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經過多年來的不斷發展,學校已經形成了以工科為主,工、管、經、藝協調發展的專業體系。牢固確立了教學中心地位,建立了院、系兩級教學管理體系,采取“教學做一體化”、“工學交替、頂崗實習、項目驅動等先進教學模式。”經過多年的努力,教學質量和人才培養工作水平得到顯著提升。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我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招生工作院長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招生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主管招生副院長擔任,凡屬招生錄取中重大問題,一律由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后上報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決定。
第十二條我院紀委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紀檢部門全程監督與指導招生錄取工作,建立健全監督機制,保證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實施“陽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計劃、招生對象與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 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廳批準的當年各專業分省招生計劃執行。
第十四條 招生對象為已參加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的考生(含參加對口升學報名的中職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