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交通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6-03 19:29:04網絡整理
黃河交通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黃河交通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學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河南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黃河交通學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及?茖哟握猩ぷ。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平、公開、公正、嚴格程序、擇優錄取、接受監督”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家長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名稱:黃河交通學院
第五條 國標代碼:13498;河南省招生代碼:6226
第六條 辦學性質:民辦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專科
第八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九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十條 學歷證書:新生入學注冊后,學校依據培養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在規定期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生要求的,準予畢業并頒發黃河交通學院普通本、?飘厴I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頒發黃河交通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一條 辦學地點:河南省焦作市武陟縣迎賓大道333號(尚德校區)
河南省焦作市武陟縣河朔大道566號(河朔校區)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 學校設立由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三條 黃河交通學院招生辦公室是學校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普通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招生計劃和分專業計劃以河南省教育廳下達的為準,學校根據發展規模、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當年招生計劃,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審核后的招生計劃由我校通過招生信息網、招生簡章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 錄取
第十五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省教育廳、省招辦領導下,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十六條 錄取工作貫徹“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
第十七條 學校錄取新生的基本條件:①符合教育部頒發的《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報名條件;②參加全國文化統考且成績達到生源所在。ㄗ灾螀^、直轄市)劃定的錄取分數線;③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頒布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體檢要求;④按省招辦投檔規則,從高分向低分依次錄取,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情況下,按語、數、外的高考成績順序錄取考生,均執行省招辦錄取規定。
第十八條 對所有進檔考生,根據本人專業志愿及我校招生計劃,按考生分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所報專業計劃額滿,對服從調劑的考生按照分數高低的原則調劑到生源不足的專業,對不同意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所有專業男女不限,文理兼收。
第十九條 加分照顧政策按生源所在地招生委員會制定的政策執行。
第二十條 各專業考生的應試外語語種不限,但考生入校后均以英語安排教學。
第二十一條 考生可通過各省招生部門指定的網頁進行錄取結果查詢,也可登陸我校網站招生信息主頁查詢。
第二十二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在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雙過線”的前提下,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