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爾塔拉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6-03 16:02:15網絡整理
博爾塔拉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本校依法自主辦學,規范辦學行為,促進學院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區有關高校招生的規定,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名稱:博爾塔拉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條學院法定住所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博樂市賽里木湖路14號
第四條 學院國標代碼:14622
第五條辦學性質: 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招生層次和學制:普通高職,三年
第七條學院承諾誠信招生并接受紀委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八條學院概況:博爾塔拉職業技術學院是一所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院位于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簡稱博州)州府城市—博樂市,交通便利,區位優勢突出。
學院占地面積1065畝,總建筑面積86640平方米,校園環境優美,教學設施完善,儀器設備先進,是讀書就學的好地方。
學院現有教學儀器設備總值8703萬元,配有教學用計算機656臺;多媒體教室48間,2300個座位;紙質圖書藏量8.5萬冊,電子圖書藏量4.6TB;建有雙百兆互聯網接入,千兆到桌面、萬兆核心、有線無線全覆蓋的智慧校園網絡;建有汽車維修與美容、汽車檢測、機械加工與焊接等3個集教學、生產、技術研發、學生實習實訓為一體的生產性實訓基地;建有集教學與社會服務為一體的博州地區功能最齊全的訓練及模擬考試的機動車駕駛實訓基地。
學院現有教職工242人,湖北省長短期援疆教師30人,聘請行業企業的專家、能工巧匠、優秀企業人才70余人;教師隊伍具有“以博州本籍教師為主體、湖北援疆教師為后盾、企業兼職教師為補充”的雙師素質三元結構特點。
學院現有教育系、醫藥衛生系、旅游與經濟管理系、機電系、汽車系、電子信息系、思政部、公共基礎教學部、繼續教育和培訓部等9個系部,開設電氣自動化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汽車營銷服務技術、電子商務技術、護理、會計、旅游管理、學前教育、小學教育等高等職業教育專業。目前在校生3000人。學院面向全國招生,畢業生在國家政策指導下實行“雙向選擇、自主擇業”的就業原則,學校推薦就業。
2013年7月30日,博州人民政府與湖北省教育廳簽訂了《深化對口支持推進博州職業教育改革發展協議》,構建了武漢職業技術學院、武漢交通職業技術學院等6所湖北示范性職業院校與學院全方位對口支持機制,每所湖北省示范性職業院校對口支援學院1個重點專業,形成了鄂博聯合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的人才培養機制。
學院周邊自然資源豐富。博樂市素有“西來之異境,世外之靈壤”之美稱,有著名的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賽里木湖、新疆最大的咸水湖—艾比湖、國家級森林公園—哈日圖熱格、亞洲最大的山石景觀—怪石峪、中國西部最后一片凈地—夏爾希里。
第二章 招生組織機構
第九條學院成立了由院長任主任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條學院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招生辦公室在學院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開展招生的具體工作,并接受學院紀檢委的全程監督。
第十一條學院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在招生委員會中增加教師、學生代表,充分發揮他們在民主管理和監督方面的作用。通過聘請社會監督員巡視學院錄取現場等方式,對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執行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
第十三條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應達合格要求。
第十四條報考我院的考生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
第十五條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我院可錄取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志愿無法滿足的,如果服從調劑,將由學院調劑錄取;不服從調劑的,做退檔處理。進校后學生有一次更換同科類專業的機會。
第十六條如果服從錄取結果按教育部和各省市統一規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在我院網站查詢。
第四章 收費標準
第十七條學費標準:理工類專業3300元/年、文科類專業2900元/年、財經類3000元/年、醫學類39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