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報名
2019-06-03 14:19:42甘肅省教育考試院
做好2019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選拔符合培養要求的學生,依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1號)和《甘肅省深化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甘政發〔2016〕29號),本著科學合理、積極穩妥、有序銜接、平穩推進的原則,制定本規定。
高校招生工作應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一、報名
(一)報名對象及條件
1.報名對象
所有參加2019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包括普通文理科類、藝術類、體育類、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中職生、高職院校單獨測試及綜合評價錄取、職教師資、殘障生、少年班等),均須參加普通高考報名并采集相關信息。
2.報名條件
(1)凡參加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的考生須符合《報名工作規定》中的相關報名條件。
(2)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參加我省普通高考按照《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我省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實施方案(試行)》(甘教廳〔2012〕216號)執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具有我省高中連續三年完整學籍并實際就讀的,可在我省報名參加普通高考。
(3)應屆中職生按照考試類型(全國統考或中職生招生)參加普通高考報名;往屆中職生僅可按同等學力等資格條件參加普通高考。
報名參加2019年中職生對口升學考試的考生須為在甘肅省內普通中專(含中師)、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校就讀的應屆畢業生。分農林牧漁類、醫藥衛生類、工業類、土木水利類、信息技術類、財經商貿類、旅游服務類、教育與文化藝術類等8類參加報名。
(4)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①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學校錄取并被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②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報考少年班除外);
③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④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考生;
⑤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過關者。
(二)報名流程
1.網上信息采集
考生自行登錄報名網址http://www.ganseea.cn填寫個人基本信息。
2.資格審核及現場確認
考生到戶籍或學籍所在縣(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或縣(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指定地點按照要求進行報名資格審查、獲取考生號、照相、打印《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資格審查表》,經相關部門審查確認后交報名地縣(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
非我省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還須填寫《非甘肅省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資格審查表》。
(三)報名時間
2018年11月1日至9日。各地可根據工作實際對資格審核及現場確認等工作在本時間段內作具體安排。
(四)報名要求
1.考生報名時須提供二代身份證。報名期間確實無法及時辦理正式身份證的考生,可到戶籍所在派出所開具帶數碼打印照片的戶籍證明參加報名,考試時必須使用正式身份證。港、澳、臺籍考生、外國僑民等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的考生,應持有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證件,在居住地辦理相關手續。
2.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原則上由畢業學校到學籍所在縣(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集體辦理。
3.普通高中往屆生、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社會青年及現役軍人等到戶籍所在縣(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辦理。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和社會青年報名參加高考的,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必須常住戶籍在甘肅,同時,本人初次戶口登記在甘肅且無省外遷移軌跡,由戶籍所在縣(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受理其報名申請。報名資格審查由市(州)、縣(區) 教育考試招生機構負責。報名前本人出具同等學力書面說明,戶籍所在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
4.隨外出務工的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在外省就讀,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常住戶籍在甘肅的,且本人初次戶口登記在甘肅,報名者持相關人員戶籍、就讀省份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籍等材料,可申請在戶籍所在縣(區)報名參加高考。
5.非我省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學籍所在地的縣(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辦理。往屆隨遷子女考生報名時前一年資格審核有效,可到學籍地縣(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報考。
6.中職生須持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戶口簿)等證件到就讀學校辦理,由就讀學校匯總后持介紹信到所在地的縣(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集體辦理。市(州)、縣(區)考生的學籍審核工作由考生所在學校和學校所屬市(州)、縣(區)教育局共同負責;省屬中職學校(含技工學校)考生的學籍審核工作由考生所在學校和甘肅省職業技術教育中心負責,由學校統一為考生辦理學籍審核事宜,不接受考生個人的辦理申請。
中職生對口升學專業考試報名及組考等事宜另行通知。
7.本人隨其父親或母親因軍轉安置、工作調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事管理部門辦理的調動)正常遷轉常住戶籍至甘肅境內,并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籍轉入我省,出具相關證明后,可不受戶籍、學籍年限限制。
8.殘疾考生報名時,除提供規定證件外,還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9.符合政策規定報考國家專項、地方專項、高校專項、精準扶貧專項、革命老區專項、民族專項、農村醫療專項等專項計劃和擬享受高考加分中對戶籍及民族成份有要求的項目,考生必須回戶籍所在縣(區)報名。
10.蘭州新區舟曲中學甘南州籍考生報名工作按照《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關于舟曲災后重建蘭州秦王川轉移安置區寄宿制高中管理體制意見的通知》(甘政辦發〔2012〕201號)文件執行。蘭州新區舟曲中學甘南州籍考生在蘭州市參加報名、體檢和考試,由蘭州市教育考試院負責組織實施。
11.所有考生必須參加縣(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組織的數碼照相。
12.所有考生的報考資料必須由所在市(州)、縣(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留檔一年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