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2)
2019-06-01 20:17:13網絡整理
以上錄取原則若與生源所在省相關要求沖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統考投檔錄取原則為準。
第二十三條 浙江省專升本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2019年專升本招生簡章》之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學校每年選拔不超過2%的優秀二年級學生進入浙江師范大學本部學習,享受浙江師范大學學生同等待遇。其中,符合轉本部推薦條件,且入學時高考文化總分學校排名前9名或藝術類高考綜合分學校排名第1名的浙江省生源學生(若高考總分相同以位次號排序),可直接推薦轉入浙江師范大學學習;除直接推薦外,其他符合推薦條件的學生,按“綜合評定成績=高考折算成績×20%+學業折算成績×80%”從高到低排名進行推薦。具體選拔辦法見《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推薦優秀學生轉入浙江師范大學學習實施辦法》。
第二十五條 學校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的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陸學校招生網站查詢。
第五章 入學復查、收費、獎勵與資助
第二十六條 被學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報到時間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事先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七條 學校學費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局批文和有關規定執行。實行學分制收費,新生入學時按學年制學費標準預交學費,按學年結算。請考生充分考慮家庭經濟承受能力。
第二十八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等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社會各界設立的各類獎學金等,執行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等資助政策。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學校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zjxz.edu.cn/
招生網址:http://xzzs.zjnu.edu.cn/
聯系電話:13957979992 傳真:0579-82291190
通訊地址:浙江省金華市蘭溪市迎賓大道3388號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招生辦公室,郵編:321100。
第三十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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