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汽車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6-01 19:18:25網絡整理
浙江汽車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學校全稱:浙江汽車職業技術學院
二、部委代碼:14089 在各省招生院校代碼詳見統一公布的招生計劃
三、校 址:浙江省臨海市大洋街道曹家路108號
四、辦學地點:浙江省臨海市
五、郵政編碼:317000
六、辦學性質:民辦
七、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八、錄取規則:
(一)浙江省錄取規則
按國家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在投檔分數線以上,對學生的高考(含單獨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實行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根據《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文件精神,考生需在滿足選考科目要求前提下填報相關專業志愿,只需1門在專業選考科目范圍之內,就能報考該專業。沒有明確選考科目范圍的,考生在報考時無科目限制。
普通類專業:考生志愿由“專業+學校組成”。錄取不分批次,根據考生高考總分,實行專業平行志愿錄取,投檔比例為1:1。
單獨考試類專業:按考生總成績高低,分類別實行專業平行志愿錄取,投檔比例為1:1。
高考總分相同的考生,依據考生位次和志愿順序投檔錄取。考生位次按所有考生總分排定。考生總分相同時,按文化總分、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單科成績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為同位次。
(二)外省錄取規則
1.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遵循“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接受投檔。
2.對所有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按照“專業志愿優先”的方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考慮第二專業志愿。仍不能滿足的考慮第三專業志愿,以此類推。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專業錄取,高考成績無法滿足填報志愿的,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處理。
3.當投檔總分相同時,參考名次先后和相關單科成績高低擇優錄取。普通高考單科順序排列:文科為語文、外語、數學;理科為數學、語文、外語。
4.不設專業分數級差,無專業加試要求。
(三)外語語種要求:無(學校外語教學全部使用英語)
(四)男女比例:不限
(五)身體健康要求:所有專業的體檢要求按照國家教育部、衛生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