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審計大學金審學院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9-05-30 09:58:04陽光高考
南京審計大學金審學院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全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2019招生錄取相關規則,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全稱、校址
1.學校全稱:南京審計大學金審學院
2.學校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學城仙林大道100號
3.學校代碼:13994(國標) 1807(江蘇省)
二、辦學層次、類型
1.辦學層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2.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三、招生計劃
1.學校2019年在各省、市、自治區的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考生也可訪問南京審計大學金審學院招生網(http://www.naujsc.edu.cn)查詢。
2.根據教育部規定,我校預留不超過總數1%的本科招生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四、報考條件
凡取得高考報名資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學習成績優良的考生均可報考。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新生入學后,我校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檢。凡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入學資格。
五、錄取規則
1.按教育部要求,錄取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原則擇優錄取。
2.實行遠程網上錄取。根據各省(市、自治區)提供的生源分布情況和相關規定調檔,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六、錄取辦法
1.江蘇省內(文、理)
(1)對兩門選測科目的等級要求:兩門選測科目等級需達到BC,必測科目測試等級需達到4C,技術科目等級需達到合格。
(2)對進檔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給予一定的獎勵分(A+加4分;A加3分;B+加2分),在考生投檔分的基礎上加上獎勵分后進行排序,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錄取(即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同分情況下,理科考生按數學(含附加分)、外語兩門科目總分排序,如兩門總分也相同則按數學分(含附加分)排序;文科考生按語文(含附加分)、外語兩門科目總分排序,如兩門總分也相同則按語文分(含附加分)排序。
2.江蘇省內(藝術)
(1)藝術類考生均需參加江蘇考試院統一組織的專業測試。
(2)必測科目等級中D級不超過三門(技術科目測試不合格視為D級)。
(3)美術類按文化總分和專業總分相加成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若投檔分相同時,則按專業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專業分仍相同,則按外語科目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4)對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無色盲。
3.江蘇省外(文、理)
(1)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原則錄取,即在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前提下,再按專業志愿先后進行錄取。同分情況下,按語文、數學、外語三門課總分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三門總分依然相同,文科按語文成績排序,理科按數學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投檔,依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審計學(CIMA)、會計學(CIMA)兩個專業除外),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3)內蒙古自治區以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文件政策規定為準。
(4)2019年高考改革試點省市的錄取,按照該省公布的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方案為準。
4.審計學(CIMA)、會計學(CIMA)兩個專業只錄取有該專業志愿的考生,未填報審計學(CIMA)、會計學(CIMA)的考生不會被調劑到該專業。
5.考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6.其他要求按各省、市、自治區考試院公布的錄取要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