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大學科信學院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9-05-29 15:52:44陽光高考
河北工程大學科信學院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學院名稱:河北工程大學科信學院
學校代碼:13578
辦學層次:普通本科
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校址:河北省邯鄲市光明南大街199號
招生原則: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招生計劃:根據辦學設施和師資力量等實際辦學情況,統籌考慮各省(區、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及重點支持政策、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確定招生計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后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我校將預留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錄取規則:
1.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
2.按生源地省招生委員會的規定處理符合照顧條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檔考生的錄取有關事宜。
3.進檔考生專業安排辦法:專業志愿優先,同專業志愿分數優先;加分考生在專業安排上以實考分數(不含優惠加分)安排專業。如遇同分考生將依次參考考生語文、數學、綜合分數、外語,擇優錄取。若與當地省份政策沖突,以當地省份政策為準。
4.建筑學專業要求有一定美術基礎,入學后復試。
5.英語專業要求口語加試合格。
6.學校以英語作為外語語種組織教學。
7.招生體檢標準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并作為我校高考錄取工作的依據。
8.新生報到后,學校要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和身體復查,對于弄虛作假、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取消入學資格。
9.學歷證書的發放將依據《教育部關于當前加強高等學校學歷證書規范管理的通知》(教學〔2002〕15號)和《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教育部令26號)文件執行。學生在學校規定期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由河北工程大學科信學院具印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學歷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頒發河北工程大學科信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其他:
本章程若與國家有關政策相悖之處,以國家的政策和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