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商職業學院2019年高職(專科)招生章程
2019-05-26 10:32:17陽光高考
湖南工商職業學院2019年高職(專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的招生工作,保證公平、公正、公開地選拔符合培養要求的學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湖南工商職業學院2019年全國統招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湖南工商職業學院
第四條 學校代碼:14310
第五條 辦學性質:民辦
第六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七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八條 辦學地址:湖南省衡陽市石鼓區松木經濟開發區(郵編:421005)
第九條主管單位:湖南省教育廳
第十條學校概況:湖南工商職業學院是經湖南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一所綜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院坐落于湖南省第二大城市、我國古代四大書院之一石鼓書院所在地——衡陽市,東眺秀水湘江,北望名剎南岳。校園規劃面積一千畝,建筑面積27萬平方米。校內環境優美、樓群挺拔、茂林修竹、芳草如茵。
學院以“質量興校,特色強校”為宗旨,秉承“明德修能致用求新”的校訓,打造“工商”品牌。我院下設工學院、商學院,共開設二十九個專業,涵蓋文、理、工、管、經五大學科。
學院實行專家治校,建立了一支以“雙師型”教師為主體、資深教授為核心的專兼職相結合的教師隊伍,為學院教學質量的提高和科學化的管理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近年來,學院每年投入上百萬元用于師資隊伍建設,培養和引進學科帶頭人和“雙師型”骨干教師。構建了一支專業、職稱、年齡結構合理,團結、務實、進取的專職師資隊伍。
學院積極創新特色辦學之路,采取“產學結合、校企合作”的辦學模式,實行“學歷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雙證制,積極推行“訂單式”人才培養模式,打造“零距離”就業,為社會培養高素質、高技能的復合型人才。
學院高度重視就業工作,先后在珠三角、長三角及京津地區設立就業聯絡處,歷年安置工作做到用人單位稱心、家長放心、學生安心。自辦學以來,為社會輸送了數萬名有用人才,成才典范燦若繁星。
第三章 招生機構、專業、計劃數及收費標準
第十一條招生工作組織機構: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是招生工作領導和決策機構,由院長任主任,分管招生工作副院長任常務副主任。學校招生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招生專業及計劃數:經教育部批準,學校2019年在全國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29個專業(詳見招生專業情況表)計劃招收高職(專科)生2800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專業、計劃詳見各省級招生(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招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