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環境保護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5 18:15:26陽光高考
長沙環境保護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化招生錄取制度改革,拓寬優秀人才的選拔渠道,促進學生素質教育的全面提高,執行教育部實施陽光工程、依法招生的精神,做好2019年招生工作,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長沙環境保護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專科)招生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長沙環境保護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院概況:
1、長沙環境保護職業技術學院
2、學院國標代碼:13031
3、湖南省招生代碼:4329
4、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5、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6、辦學性質:全日制公辦
7、學歷證書:由長沙環境保護職業技術學院頒發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8、辦學地址:長沙市雨花區井灣路889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長沙環境保護職業技術學院成立以黨委書記為顧問,院長為組長,分管副院長為副組長,其他院領導為成員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學院招生工作重大事項的決策,統一領導學院招生工作。同時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為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供決策咨詢,指導學院相關職能部門開展招生工作,在制訂學院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與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發揮民主管理和監督作用。
第六條 招生處為招生工作常設機構,主要職責: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章和實施細則;按照教育廳核準的年度招生計劃編制分地區、分專業招生計劃;開展招生宣傳、咨詢等服務工作;客觀、公正地完成招生錄取工作,并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第七條 招生處在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和招生工作委員會全程監督下開展工作,實施陽光招生。嚴格執行信息公開制度,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招生錄取期間設立舉報、投訴電話:0731-85622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