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長沙醫學院招生章程
2019-05-25 17:57:47陽光高考
2019年長沙醫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與辦學概況
第一條 為規范全日制本、專科招生工作,維護學校與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湖南省教育廳有關招生政策,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長沙醫學院;英文名:Changsha Medical University;國際代碼:10823;辦學類型:全日制民辦普通本科醫學院校;長沙校區: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雷鋒大道1501號;衡陽校區:湖南省衡陽市紅湘路99號。
第二章 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三條 統招本科招生專業:學制五年的專業有臨床醫學、中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醫學影像學、針灸推拿學、婦幼保健醫學;學制四年的專業有藥學、藥物制劑、藥物分析、中藥學、醫學檢驗技術、康復治療學、衛生檢驗與檢疫、醫學影像技術、眼視光學、護理學、生物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醫學信息工程、運動康復、英語、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漢語言文學、財務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體育教育。統招專科招生專業(學制三年):臨床醫學、醫學檢驗技術、藥學、藥品經營與管理、中醫學、醫學影像技術、口腔醫學技術、針灸推拿、護理、助產、醫學美容技術、老年服務與管理、家政服務與管理、社區管理與服務。
第四條 2019年我校面向全國31個省(市、區)招生,詳細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及錄取批次、科類以各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五條 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綜合衡量,擇優錄取。
第六條 投檔比例:湖南省投檔比例設置在105%以內,其他省份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
第七條 按照志愿順序擇優錄取。不設置學校志愿分數級差,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原則上只錄取有直接志愿的考生。
第八條 進檔考生按專業志愿優先、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即將已投檔考生按第一專業志愿分類,根據專業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不設專業志愿級差,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考生。
第九條 上海市、浙江省招生錄取,按照新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根據國家和湖南省有關規定,我校承擔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培養計劃任務。該計劃在湖南省本科提前批錄取,成績要求不低于本科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投檔后學生須根據湖南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有關規定與當地縣級衛生部門簽署定向就業協議,承諾畢業后到有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6年,學校方可錄取。
第十一條 我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二條 我校原則上同意執行各省(市、區)教育部門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三條 招生錄取結果在各省市招辦審核確認后通過網絡公布,網址:http://www.cs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