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4 16:29:25陽光高考
煙臺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確保煙臺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煙臺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煙臺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條 煙臺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煙臺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煙臺工程職業技術學院 學院代碼:13355
第五條 學院地址:煙臺經濟技術開發區珠江路92號 郵編:264006
第六條 學院辦學層次及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院校
第七條 學院批準成立的時間及榮譽稱號:2006年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2015年被批準為職業院校與本科高校“3+2”對口貫通分段培養試點學校。先后被授予“科教興魯先進單位” “省級文明校園” “省級德育優秀高校” “山東省技師培訓基地”“山東省首批金藍領培訓基地” “山東省特種作業操作證培訓基地” “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山東省技師工作站” “煙臺市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 “煙臺市陽光工程培訓基地”等榮譽稱號。
第八條 學院簡介:
煙臺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是由煙臺市人民政府主辦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院是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省級文明單位、科教興魯先進單位、山東省技師培訓基地、齊魯技能大師特色工作站。2015年,被批準為職業院校與本科高校 “3+2”對口貫通分段培養試點學校。
學院師資力量雄厚,現有教職工800余人,其中專任教師569人,教授、副教授181人。
學院建筑面積213248.07平方米,固定資產5.26億元,館藏圖書67.4萬冊,電子圖書30萬冊。建有135個實驗、實訓室(車間),6個應用技術研究所,30個校內實踐基地,118個穩定的校外實習實訓與就業基地。
學院參與國家級資源庫建設項目2個,擁有山東省名師工作室1個、山東省技藝技能傳承創新平臺1個、省級示范和品牌專業群3個,省財政支持重點建設專業10個、省級特色專業4個,省級教學團隊5個,省級精品課程16門。
第三章 招生計劃、專業
第九條 根據國家及區域經濟發展的需要,結合學院發展規模、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等制定本年度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批準。在各有關省的專業招生計劃以省級招生部門公布的計劃為準。
第十條 2019年煙臺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專業如下:
模具設計與制造、焊接技術與自動化、數控技術、數控設備應用與維護、機械設計與制造、機械制造與自動化、機電一體化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應用電子技術、機電設備維修與管理、工業節能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移動互聯應用技術、動漫制作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數字媒體應用技術、汽車運用與維修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汽車電子技術、汽車制造與裝配技術、汽車營銷與服務、城市軌道交通車輛技術、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城市軌道交通供配電技術、市場營銷、物流管理、會計、電子商務、快遞運營管理、服裝與服飾設計、食品營養與檢測、高分子材料加工技術、空中乘務、國際郵輪乘務管理、幼兒發展與健康管理、環境監測與控制技術,共37個專業。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煙臺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成立以學院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條 煙臺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煙臺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 煙臺工程職業技術學院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五章 招生條件與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招生條件: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第十五條 外語語種要求:專業語種不限,且對外語聽力部分成績無要求。
第十六條 男女比例:報考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條 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