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理工職業學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9-05-24 15:43:18陽光高考
山東理工職業學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為保證學院2019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深入實施“陽光工程”、規范招生管理,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結合學院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理工職業學院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
第二條 山東理工職業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公正、透明”,兼顧“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山東理工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名稱:山東理工職業學院
第五條 學院國標代碼:14242
第六條 學院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八條 學制:三年
第九條 校址:山東省濟寧市太白湖新區濟寧大道37號
第十條 學院歷史:學院前身是山東省貿易職工大學,始建于1950年,1998年被省教育廳確定為首批舉辦普通高等職業教育的院校,2009年3月,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改建為山東理工職業學院。現為山東省高等教育技能型特色名校,山東省第二批優質高等職業院校建設工程立項建設單位。
第十一條 地理環境:學院地處聞名中外的孔孟之鄉--濟寧市太白湖新區。交通便利,生態資源得天獨厚,是濟寧市行政商務中心、科教文化基地、休閑度假勝地和生態宜居新城。
第十二條 辦學特色:學院堅持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以產學研結合為途徑的辦學指導思想,貫徹“一切為了學生成才與就業”的辦學方針,走就業拉動、科研帶動、質量立校、特色興校、人才強校的辦學路子,致力于建設“低碳、生態、新能源、新信息示范大學校園”和“省級特色示范高職院校”。打造先進制造業、新興戰略產業、現代服務業和現代農業發展需要的高技能應用型人才培養基地,培養生產、建設、管理、服務一線需要的高素質、高技能專門人才。學院牢牢把握內涵發展、持續發展和科學發展這個主基調,按照“世界眼光、國際標準、特色辦學、職教報國”的發展理念,走特色化辦學、集團化辦學、國際化辦學和產學研結合辦學的路子。確立“立足濟寧、面向魯南、服務山東”的辦學定位,明確“把學院打造成辦學優勢突出、辦學特色鮮明、人才培養質量高、社會服務能力強,具有示范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的省級技能型特色名校”的辦學目標,堅持“質量立校、特色興校、人才強校”的辦學理念,加強內涵建設,深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對接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優化重點專業布局,形成了以新興戰略產業、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為主要服務方向,以煤炭化工類、光伏發電類專業為特色,以機、電、制造類專業為重點,工、管、經協調發展、布局合理的專業體系。
第十三條 辦學實力:學院占地1304畝,建筑面積35萬平方米,專任教師和外聘教師1249人;教學儀器總值:14189.67萬元;圖書135.04萬冊;固定資產總值達8億元。校內實踐教學基地176個,校外實習實訓基地333個。設有機電工程學院(中德智能制造國際學院)、汽車工程學院(中德諾浩汽車學院)、航空學院、航海學院、旅游學院、金融會計學院(互聯網金融學院)、商學院(儒商學院)、光電工程學院(晶科(中國)光伏科技學院)、化工新材料工程學院(生態環境工程學院)、軟件工程學院(慧與大數據學院)、建筑工程學院、文創藝術學院、中醫醫養學院、知識產權學院、國際教育學院、創業學院、公共課教學部、馬克思主義學院18個二級學院和教學院部。學院開設對接區域戰略性新興產業、高端裝備制造業、現代服務業9個專業集群,52個專業。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有來自34個國家的留學生200余人。依托千畝校園建成的學院“天工園景區”被評為國家AAA級旅游景區,綠色生態校園被評為濟寧十大優秀建筑群之首,為師生工作學習提供了良好的環境條件。
學院注重職業素質培養,實行“雙證書”(學歷文憑和職業資格證書)培養模式,在全國、全省職業技能大賽中屢獲大獎。學院在全國高職院校中率先開展校企合作辦學,實施“訂單式”培養模式,保障畢業生優質就業。
學院近幾年取得的榮譽:山東省技能型人才培養特色名校、山東省第二批優質高等職業院校建設工程立項建設單位、2017年度高等職業院校國際影響力50強、2018亞太職業院校影響力50強、2018年山東高校最佳社會聲譽獎、中華全國供銷總社系統教育改革示范院校、中德諾浩高技能汽車人才培養國家級教師培訓示范基地、山東省船員培訓基地、省級文明單位、全國光伏農業特別貢獻教育獎、山東省職業教育先進集體等。
精準扶貧工程。我院利用自身辦學優勢,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幫助貧困家庭子女接受職業教育,實施教育精準扶貧,對山東省建檔立卡的困難家庭學生免除學費。學院與用人單位簽訂培養協議,實施訂單培養,確保困難家庭學生就業。
學院優良的口碑受到考生、家長和用人單位的青睞。歷年來,國內知名企業來學院招聘的人才崗位與畢業生數之比均超過4:1。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五條 山東理工職業學院成立以學院主要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對招生錄取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并負責制定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六條 山東理工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山東理工職業學院的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七條 山東理工職業學院紀委對招生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
第四章 錄取
第十八條 建立學院分層負責、紀委全程監督、招生就業處具體實施的招生錄取工作運行機制。
第十九條 山東理工職業學院招生計劃通過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網站、學院招生簡章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條 對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考生,學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
第二十一條 語種:語種不限(入校后統一開設英語課)。
第二十二條 男女比例: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校企合作、訂單培養有特殊要求者除外)。
第二十三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
第二十四條 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第一次填報志愿的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征集志愿考生;
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檔考生不足時,再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
第二十五條 按報考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確定專業。若第一專業志愿考生在該專業計劃中已滿,則該專業不再錄取第二、三專業志愿考生;若第一專業考生在我院該專業計劃中不滿,則該專業錄取第二專業志愿考生,依次類推。
第二十六條 在確定錄取資格時,考生的各種加分、降分情況均已記入總分,無單科成績要求。
第二十七條 錄取結果公布:山東省教育招生考生院網站查詢、學院網站查詢和寄發錄取通知書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