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信息工程學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9-05-24 11:05:52陽光高考
泉州信息工程學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招生工作,保證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泉州信息工程學院(國標代碼:1376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博東路249號
主管部門:福建省教育廳
辦學性質: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院校
招生層次:本科、高職
學校概況:泉州信息工程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立的本科層次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學校坐落在“中國歷史文化名城”——泉州市區。學校目前開設的專業:
1、本科專業(學制四年):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機器人工程、汽車服務工程、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微電子科學與工程、軟件工程、物聯網工程、網絡工程、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數字媒體藝術、產品設計、環境藝術設計、視覺傳達設計、電子商務、國際商務、金融工程、物流管理、投資學、審計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土木工程、工程造價、建筑電氣與智能化、工程管理
2、專科專業(學制三年):電子信息工程技術、機電設備維修與管理、工程造價、軟件技術、數字媒體應用技術、電子商務、會計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招生計劃及專業錄取要求
第四條 我校2019年普通高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考試院或招生辦編印的招生計劃手冊。
第五條 新生入學后,我校只安排英語語種課堂教學。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第六條 軟件工程(中外合作)專業要求英語高考總分不低于90分。
第七條 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第八條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學校錄取新生的原則: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德智體美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條 普通文理本、專科錄取辦法,由學校根據各省(區、市)的出檔規定和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采用專業志愿清的調配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在考生投檔分相等的情況下,學校將綜合考慮考生相關科目成績及特長等因素,擇優錄取考生。
第十一條 藝術(美術)類考生:
1、福建省考生:根據一檔多投的規定,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預錄取排序,綜合成績=高考文考總分×40%+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2.5×60%。
2、其他省份考生:各省藝術類招生文件有明確規定綜合成績(投檔成績)計算辦法的,按照各省文件執行;各省文件沒有明確規定的,綜合成績按照以下公式計算:綜合成績=高考文考總分×40%+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60%。
第五章 獎助學措施
第十二條 學校按照國家規定從學費收入中提取6%,用于在校學生的獎勵與資助,建立了“獎、助、減、勤、緩、補、貸”資助體系。
第十三條 學校設有獎學金,在校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院獎學金、宇翔獎學金等獎學金,資助品學兼優學生。
第十四條 我校正式錄取的計劃內統招本、專科考生,均可享受生源地助學貸款。學校設有 助學金,在校貧困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學院設立了大學生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安排困難學生勤工助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