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4 10:19:31陽光高考
福建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會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結合本院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章程。
第一條 學校名稱、辦學性質、層次、類型及地址
學校全稱:福建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學院代碼:13969)
學校地址:福州市倉山區建新鎮勞光村中店42號
福州市鼓樓區銅盤路軟件大道89號
辦學層次:高職高專,學制三年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
主管部門:福建省教育廳
第二條 學院概況
福建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是福建省教育廳直屬公辦高職院校,于2005年在原福建醫藥學校的基礎上組建。學院地處福州市區,現有洪山橋和銅盤2個校區,環境優美,交通便捷,生活配套設施齊全。學院教室均有空調,學生公寓有獨立衛生間(含浴室),公共洗衣機。空氣能熱水器,全部安裝空調,校園網絡線全覆蓋,生活十分便利。
學院師資力量雄厚,具有一支作風優良、業務精湛、結構合理、適應高等職業教育的專業教師隊伍。學院基于健康養老產業的現實發展需求和國家戰略要求,確立了立足健康產業的辦學定位,與省內其它醫藥衛生類高職院校錯位發展,面向醫藥、食品、健康服務與管理等領域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面向社區和養老機構大力發展健康養老服務、中醫藥養生保健服務和功能康復治療技術服務類專業。致力打造“依托人才服務產業、依托產業打造平臺、依托平臺孵化項目、依托項目培育人才”的良性循環發展鏈,走出一條符合學院實際的“人才培養-技術研發-社會服務”一體化的特色發展之路。目前學院設有5個系,23個專業。
第三條 錄取規則
1、2019年福建省高職高專批次實行“按專業志愿平行投檔模式”錄取。省外高職高專批招生根據各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相關規定進行投檔與錄取。
2、各專業考生體檢錄取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執行。
3、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執行教育部有關規定,可按教育部及各省教育主管部門的規定加分錄取。
第四條 招生計劃
招生計劃數以招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高招辦公布為準,分專業招生人數詳見招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當年招生計劃。
第五條 招生錄取查詢
我院在錄取結束后,學生可通過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或我院網站查詢本人的錄取情況。
第六條 收費標準
學院嚴格執行福建省有關收費規定,依據閩價費〔2012〕356號文件執行,退費辦法按閩價〔2006〕費154號文件執行。
學費:6600元/(學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