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行健職業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2)
2019-05-23 16:38:41陽光高考
十一、錄取規則 一、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秋季統一考試)成績錄取的規則:
1.省級招辦按我校在當地的招生計劃數和投檔比例將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生源從高分到低分(含加分)進行投檔。具體的投檔比例由我校根據各省市實際生源情況確定,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原則上投檔比例不超過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原則上投檔比例不超過105%。
2.進檔后,按考生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總分相同時:文科專業按語文、外語、數學順序排名依次錄取;理科專業按數學、外語、語文順序排名依次錄取;文理不分的省市在專業錄取時,考生按語文、數學、外語順序排名依次錄取。(上海提前批考生除外)
3.凡填報上海提前批專業的考生,進檔后按照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總分相同時,考生按語文、數學、外語順序排名依次錄取。
4.報考美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的美術類專業統考并合格,文化成績達到美術類專科錄取控制線,按進檔考生美術統考成績和文化成績之和,根據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總分相同,依次美術統考總分、素描、色彩、速寫。
5. 政策性加分在專業錄取時計入總分。
6.對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進入專業志愿、且愿意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作調劑錄取。
二、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省級招辦可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剩余數的105%進行投檔;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將剩余的招生計劃調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錄取。
三、高考改革有關省市的錄取規則和程序以省級招辦規定為準。
四、在江蘇省,報考我校高職高專批次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兩門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第須達到C等級。
十二、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1、高職教育一般專業每生每學年7500元(滬價行[2000]120號)
2、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學年10000元(滬價行[2000]120號)
3、工商企業管理(中法合作)專業每生每學年16000元(滬價費〔2014〕27號)
住宿費標準 每生每學年不超過1200元(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
十三、資助政策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上海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綜合獎學金和單項獎學金。我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四、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按照招生“陽光工程”的統一要求,我校秋季統一考試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監察小組監督。
舉報電話:021—56958255
十五、網址及聯系電話 學校官網: www.shxj.edu.cn
招生處(辦)官網: zs.shxj.edu.cn
咨詢電話:021-66109601
十六、其他須知
最新高考資訊、高考政策、考前準備、高考預測、志愿填報、錄取分數線等
高考時間線的全部重要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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