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行健職業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3 16:38:41陽光高考
上海行健職業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稱 上海行健職業學院
二、就讀校址 上海市靜安區原平路55號
三、招生層次 □ 本科 ■ 高職 □ ?
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 上海行健職業學院
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行健職業學院的?飘厴I證書。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招生日常工作;招生監察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七、招生計劃分配
的原則和辦法 一、我校依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結合學校發展定位與辦學條件,統籌考慮近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編制及使用情況,科學、合理地編制學校本年度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二、各招生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高考改革省市選考科目要求等詳見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招辦)編印的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相關文件。
八、專業培養對入學外
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教學外語語種為英語。
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經復查,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專業學習要求的考生,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本校學籍管理相關規定處理。
十、加分政策 我校認可教育部和各省招辦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加分政策。我校原則上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中最高分一項,且最高不超過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