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服裝工程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0 15:46:28陽光高考
陜西服裝工程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1號)及國家招生考試工作其他相關文件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2019年招生章程。
第二條 我校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接受紀檢部門和廣大考生的全程監督,為了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的進行,學校特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主要負責制定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名稱:陜西服裝工程學院
第四條 教育部院校代碼:13125
第五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民辦普通本科高校
層 次:本科、高職(專科)
第六條 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陜西服裝工程學院
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
第七條 學校簡介
學校是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立具有學士學位授予權的民辦普通本科高校。現設服裝學院、藝術設計學院、經濟管理學院、信息工程學院、城市建設學院、健康管理學院、教育學院、鐵路交通學院、基礎部、思政部、體育部等11個二級教學單位,共開設28個本科專業,39個專科專業,是一所以工為主,工、藝、文、管、經、教育相結合的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全日制本科高校。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按照主管教育廳的政策要求,制定分省、分專業計劃,經上級主管部門和教育部審核后,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本科預留計劃不超過普通類本科總數的1%、藝術類本科總數的15%。預留計劃主要用于各省報考我校線上生源不平衡問題。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九條 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通過填報志愿統一錄取,凡達到本省本科、專科(高職)錄取分數線并填報志愿的考生,均有機會被我校錄取。專業尊重考生志愿。考生一經錄取,憑我校《錄取通知書》到校報到,經復審合格,正式注冊。
第十條 調檔比例按各省招辦的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對考生的單科成績均不作限定,外語類考生不再加試口語及聽力。藝術類考生錄取時不限制單科成績。在專業課和文化課考試成績均達到規定分數線的條件下,按照專業課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僅報考陜西省播音編導類考生在雙科過線的條件下,需按照文化課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在已備案省份(山東、安徽、新疆)校考的藝術類本科,我校認可考生的專業課校考合格成績。其他省份藝術類本、專科專業課成績均認可生源地省份組織的相應統考或聯考成績。
第十二條 我校對生源地各項加分(降分)政策予以認可。
第十三條 我校所有專業無男女比例要求。
第十四條 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各專業考生不限制語種,但入校后我校各專業只開設英語公共課,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第十六條 學校錄取結束后,考生可登陸各省招辦或我校官方網站查詢錄取結果。錄取新生按《錄取通知書》按時到校報道,未向學校請假說明情況逾期不報到者,將被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十七條 收費標準:按照在相關價格主管部門、陜西省教育廳抄送的收費標準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