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航空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2)
2019-05-20 15:28:37陽光高考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 定向培養士官的招收對象為2019年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普通高中畢業生,未婚,其政治、身體條件按照征集義務兵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飛行技術專業考生按照《普通高校飛行技術專業招收飛行學生實施辦法》(民航發〔2009〕84號)規定,須參加招飛報名、民航專業機構體檢、背景調查等環節,合格后方可報考。
第十五條 對考生(不包括報考定向培養士官及飛行技術專業的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參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六條 進檔考生原則上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的辦法確定錄取專業。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以相關科目成績作為錄取參考。預留計劃作為機動指標,用于調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報考我校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七條 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不限,入校后教學安排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
第十八條 藝術類招生錄取辦法:凡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通過各省級招考部門的表演類統考或我校組織的表演藝術校考,合格后,方可報考我校;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必須達到所屬生源省份的藝術類專科錄取控制線以上,按照考生填報我校志愿的順序,根據專業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建議考生第一志愿填報我校。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十九條 我校嚴格按照陜西省教育廳、物價局有關文件精神確定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
本科:理工類4500元/年,文史類3500元/年;
專科:文史類、理工類5500元/年;
藝術類:8500元/年(注:航空公司實習、培訓費自理)。
中德合作本科教育項目:中方前三年學費為22000元/年,第四年學費為4500元。德方一年半學費為7800歐元。
住宿費(帶暖氣):650元/年。
第七章 獎、助、貸學金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
學校實行“獎學金、助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困難補助、減免學費、勤工助學”等資助措施,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入學。
第二十條 獎助學金(學校每年獎助學生6000余名,發放金額近1600萬元,覆蓋率超過40%)
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2500元 /年-3500元/年(其中建檔立卡家庭學生6000元/年)。
綜合獎學金:優秀學生標兵3000元/年,一等獎2000元/年,二等獎1500元/年,三等獎800元/年,優秀學生干部800元/年。
臺達獎學金:一等獎1000元/年,二等獎600元/年,三等獎400元/年。
成都飛機制造集團公司NCMC獎學金:一等獎800元/年,二等獎500元/年,三等獎300元/年。
上海櫻儂獎勵基金:一等獎5000元/年,二等獎3000元/年,三等獎2000元/年。
“皓森精鑄”獎學金:一等獎3000元/年,二等獎2000元/年,三等獎1000元/年。
第二十一條 勤工助學: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并根據相關規定發放報酬。
第二十二條 助學貸款:我校屬于陜西省教育廳確定的可以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過8000元的助學貸款。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電子注冊,取得學籍。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相關省市的招生法規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西安航空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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