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國際商貿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16 23:38:30陽光高考
陜西國際商貿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廣大考生合法權益和做好我校招生工作,我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辦學性質及主管部門
第二條 學校全稱:陜西國際商貿學院 國標代碼:13123
第三條 辦學性質:民辦本科普通院校,教育部批準設置,
隸屬于陜西省教育廳,面向全國統一招生。
第四條 辦學層次:普通本科、高職(專科)
第五條 學校簡介
陜西國際商貿學院位于西安市,由步長制藥投資創辦于1997年,2008年經教育部批準升格為本科院校,2015年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合格評估。
學校占地近千畝,在校生1.5萬余名。設有10個二級學院,4個教學部,34個本科專業、18個高職專業,形成了以本科教育為主體,兼顧高職教育和繼續教育。涵蓋經濟學、文學、工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教育學7個學科門類,形成了對接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及行業產業需求,以藥學和商學為特色的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體系。
學校發揮企業辦學的獨特優勢,積極服務地方區域經濟與社會發展。組建了陜西省中藥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獲批了陜西省“13115”科技創新工程項目——陜西省中藥制藥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陜西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健康文化研究中心、陜西省中藥制藥關鍵技術重點研究室”等14個省廳級科研平臺。中藥綠色制造技術協同創新中心、陜西省中藥產業技術創新服務共享平臺、生物醫藥創新技術院士專家工作站是陜西省首家民辦高校建立的科技平臺。
學校堅持“地方性、應用型、有特色”的辦學理念,實施“規范化、特色化、品牌化”三步走發展戰略,發揮“企業辦學、協同育人、強商興藥、服務地方”的辦學優勢,經過二十二年的建設,辦學規模有了較大發展,辦學層次穩步提升,服務能力逐步增強,學生就業率與就業能力連年提升,一大批畢業生走向社會為地方行業經濟發展做出了貢獻。
第三章 畢業與發證
第六條 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學分,根據教育部及學校相關規定,政治表現合格,身體健康,準予畢業,頒發本科或高職(專科)畢業證書;取得本科畢業資格的學生,凡符合國家及學校有關學士學位授予規定者,可申請授予學士學位。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招生工作委員會由校長、分管副校長、招生就業處、教務處、二級學院、黨政辦公室、紀檢委等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組成。
第八條 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就業處組織和實施。
第九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
第五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十條 學校根據陜西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總計劃,貫徹國家的有關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經教育部審定后,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向社會公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我校預留計劃數為本科不超過本科總計劃的1%、本科藝術類不超過本科藝術類總計劃的15%。預留計劃作為機動指標,主要用于調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報考我校上線生源不平衡問題。
第十二條 我校嚴格執行物價相關部門核定抄送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