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能源職業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15 09:37:07陽光高考
內蒙古能源職業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為更好地實施高考招生 “陽光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教育廳的相關政策法規和文件的要求,為確保我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一、基本情況
(一)學院全稱:內蒙古能源職業學院
(二)國標代碼:14337 報考代碼:J28(內蒙古自治區)
(三)學院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烏蘭不浪路(生蓋營村北900米路東) 郵編:010070
(四)辦學層次:高職高專(專科)
(五)辦學性質: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院。
(六)學制:三年
(七)外語語種:不限(受師資等辦學條件所限,入學后外語只開設英語教學,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報考。)
(八)學院簡介:內蒙古能源職業學院是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二、錄取批次
我院所有錄取批次均安排在高職高專批次。
三、收費標準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物價部門審定標準執行。即:發電廠及電力系統、風電系統運行與維護、城市熱能應用技術、光伏發電技術應用、城市燃氣工程技術、新能源汽車運用與維修、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等專業學費均為7600元/學年;會計專業學費6500元/學年;空中乘務、高速鐵路客運乘務等專業學費為9800元/學年;電子競技運動與管理專業學費為13600元/學年。
四、錄取規則
(一)錄取原則
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成績為依據,承認各省政策性分數照顧,德智體全面衡量,根據考生填報志愿,按各省區招生錄取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內蒙古錄取新生,按專業志愿清方式進行,即投檔考生按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投檔成績相同時,首先對招生文件中規定的政策性照顧考生進行優先錄取;其次參照考生單科成績,文科考生依次根據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分擇優錄取,理科考生依次根據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二)錄取專業要求與照顧政策
1、《空中乘務》專業報考要求:
①五官端正、膚色好、身體健康、性格開朗、舉止端莊;
②身高要求:女,160~4300px;男,170~4575px;
③體重要求:體重(kg)=[身高(cm)-110]加減[身高(cm)-110]乘10%;
④視力要求:眼球無變形,無色盲色弱,斜眼,矯正視力1.0以上;
⑤面部、頸部、手部無明顯的疤痕,膚色好,無久治不愈的皮膚病;
⑥口齒清楚,普通話流利,英文發音基本準確,聽力不低于5米;
⑦行走正常,無明顯的內、外八字;無精神病史、癲癇史、肝功能正常、無腎炎和傳染病及各類慢性疾病;
⑧無犯罪史,無嚴重違紀史,綜合素質強,有較強的普通話基礎和語言表達能力,熱愛民航事業
2、照顧政策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五、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內蒙古能源職業學院,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畢業證書。
六、聯系辦法
聯系人及電話:秦老師 159 4893 8884 烏老師 186 8601 8044
網 址:http://www.nmpower.cn
七、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八、本章程解釋權歸內蒙古能源職業學院。
內蒙古能源職業學院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