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海事大學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2)
2019-05-13 09:56:11陽光高考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學校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新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交通運輸部的領導下,在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下進行。
第十四條 按各省級招辦提供的投檔成績(含省級招辦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提檔。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凡進入調檔線的考生,在服從專業調劑且符合專業要求的情況下,均予以錄取。
第十五條 學校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進行專業錄取,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均合格的前提下,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對于同分考生,理科按照數學、語文、外語順序排序,文科按照語文、數學、外語順序排序。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上海市、浙江省,按其相關文件規定的同分處理方法執行。在普通高考專業錄取環節中,遇到同分同位現象時,參考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專業錄取;在專業調劑環節,將把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作為確定專業的重要參考。
第十六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海上專業)、船舶電子電氣工程三個專業安排在提前批次錄取。錄取考生應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應達到相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在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合格生源不足時,可將剩余招生計劃調整至生源充足的省(區、市)進行錄取。
第十七條 江蘇省考生(含自主招生、高校專項計劃等)學業水平測試的等級要求為選測AB,必測均合格。對進檔考生按照“先分數后等級”的方式進行錄取。
第十八條 學校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校專項計劃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制訂細化的相關招生辦法。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條 學校按照國家規定和遼寧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準標準確定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學校2019年收費標準暫定為:
一、學費標準
1.2500元/生·學年: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海上專業)、船舶電子電氣工程專業。
2.4700元/生·學年:交通管理、物流管理專業。
3.4800元/生·學年:交通運輸、物流工程、法學、金融工程專業。
4.5200元/生·學年: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絡工程、軟件工程、智能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土木工程、英語、日語、安全工程(新增專業、以實際批復為準)、交通工程(新增專業、以實際批復為準)專業。
5.4600元/生·學年:其他所有本科專業。
二、住宿費標準
1.根據住宿條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標準的住宿費用,一般分為1000元/生·學年和1200元/生·學年兩種標準。
2.學生入學后,學校根據專業、學生性別統一安排住宿。
三、收費標準如有調整,按遼寧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新批標準執行。
四、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學費。
五、根據國家有關文件,就業不上船工作的航海類專業畢業生應向學校償還專業獎學金,并補足與非航海類專業學費差額。
第二十條 學校建立和完善了由“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減免學費、社會資助、愛心互助”等方式組成的全方位發展型資助體系。學校設有高額度、高比例的獎學型獎學金,覆蓋面超過參評學生的30%;全國首創的“情商獎學金”是學生應聘的“特色名片”;備受矚目的“校長獎學金”采用獎學與支持海外游學相結合的獎勵形式,是海大學子力爭上游的奮斗目標。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實現全覆蓋,注冊成立了“遼寧省大連海事大學博聯基金會”“遼寧省大連海事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第二十一條 聯系方式
部 門:大連海事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電 話:0411-84727233
傳 真:0411-84724303
監督電話:0411-84729225
學校網址:http://www.dlmu.edu.cn
招生網址:http://bkzs.dlmu.edu.cn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大連海事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學校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