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女子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4-25 12:30:06網絡整理
中華女子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中華女子學院藝術類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中華女子學院招生工作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1.院校名稱:中華女子學院 英文譯名:China Women’s University
2.國標代碼:11149
3.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育慧東路1號(郵政編碼為100101)
第三條 學校是由國家舉辦、由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主管的普通本科高等學校,接受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依法實施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學校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以提高質量、內涵發展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努力建成質量優良、特色鮮明的一流女子大學,成為全國婦女教育研究中心、婦女理論研究中心、婦女干部培訓中心、國際婦女教育交流中心。學校著力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具有“四自”精神和公益意識、國際視野和知性高雅的應用型人才。
第四條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工作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本專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普高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組織協調和監督等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隸屬招生就業工作處,負責組織和實施學校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 招生監察辦公室負責對招生考試和錄取環節的監督檢查工作,電話84659417。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范圍
第七條 我校2019年藝術類本科招生計劃190人。其中: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45人、環境設計專業45人、視覺傳達設計專業30人,計劃投放北京、河北、山西、內蒙古、黑龍江、山東、河南、湖南、四川、陜西,共10個省(區、市);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50人,計劃投放北京、河北、山西、內蒙古、黑龍江、山東、浙江、河南、湖南、廣東,共10個省(區、市);表演(服裝表演與時尚傳播)專業20人,計劃投放北京、河北、山西、內蒙古、黑龍江、山東、河南、湖南,共8個省(區、市)。具體分省分專業計劃以各省公布的志愿填報信息為準。
第四章 招收對象和報考條件
第八條 我校招收的學生應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中考生報名資格的規定,符合本省(區、市)藝術類報考條件、錄取規定及下述條件:
1.服裝與服飾設計、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專業:須獲得本省美術類統考相應批次合格成績。
2.播音與主持藝術、表演(服裝表演與時尚傳播)專業:考生須在本省藝術類相應類別統考本科合格基礎上獲得校考合格成績,否則校考成績無效;省統考未涉及的省份的考生,僅須獲得校考合格成績。
第九條 學校對應屆生和往屆生同等對待,除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男女兼招外,其余各專業只招女生。
第十條 我校藝術類本科只招文科(若個別省份有特殊規定的,遵照該省要求執行)。
第十一條 考生外語語種不限,但學校目前只開設英語語種課程。
第五章 報名考試及成績公布
第十二條 播音與主持藝術、表演(服裝表演與時尚傳播)專業校考分初、復試,考點分布及報名考試方式,參看本年度藝術類本科專業報名指導。
第十三條 已設置校考考點省份的考生,需在本省或北京參加校考;在招生計劃內但未設置考點的省份,考生一律在北京參加校考。不允許在兩個考點重復考試,否則成績均無效。
第十四條 2019年4月1日后,公布復試成績及合格標準,同時在招生信息網公示校考合格考生信息,屆時考生可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進行查詢。
第十五條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我校原則上按照專業招生計劃1:4的比例劃定校考合格線。
第十六條 凡校考成績合格者,請及時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核對個人信息,如有需要可自行打印《專業考試合格證》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