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2019年自強計劃招生簡章
2019-04-18 15:50:49清華大學
清華大學2019年自強計劃招生簡章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精神,我校將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圍繞“綜合評價、多元擇優、因材施招、促進公平”的人才選拔理念,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需要,繼續開展2019年自強計劃招生工作。
一、機構與原則
我校自強計劃招生工作在清華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自強計劃招生認定及錄取工作按照綜合評價、公平公正、寧缺毋濫的原則擇優確定認定、錄取名單,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
二、招收對象及申請條件
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及縣以下高中,自強不息、德才兼備、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確定。申請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基本條件:(1)符合2019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申請學生的戶籍、學籍資格審核由各。ㄖ陛犑、自治區)完成。
三、招生專業與招生計劃
2019年我校自強計劃錄取人數不低于教育部規定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規模。各學科類型及對應的初試測試科目如下:
學科類型 | 測試科目 | 包含專業類 |
理科類 |
數學與邏輯 理科綜合(物化) |
建筑類 |
土木類 | ||
環境、化工與新材料類 | ||
機械、航空與動力類 | ||
能源與電氣類 | ||
電子信息類 | ||
計算機類 | ||
自動化與工業工程類 | ||
數理類 | ||
化生類 | ||
臨床醫學類 | ||
人文與社會類 | ||
經濟、金融與管理類 | ||
法學類 | ||
文理通識類 | ||
文科類 |
數學與邏輯 文科綜合(文史) |
人文與社會類 |
經濟、金融與管理類 | ||
法學類 | ||
文理通識類 |
四、報名方式
請登錄“陽光高考平臺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冊并登錄后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申請表,并打印、簽字后掃描或拍照上傳。
1.報考類型及志愿填報要求
a.學生需在“招生類型”中選擇“高校專項”,在“報考類型”中選擇“自強計劃”。
b.學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進行學科類型申請,每人最多允許填報3個專業類。
2.申請表填寫要求
請按照以下要求網上填寫并提交申請材料,未按要求填寫并提交者視為無效申請,申請材料無需郵寄。
a.申請表中的“成績信息”需完整填寫,并由中學審核蓋章以證明成績真實。
b.申請表中的“綜合信息”需逐項填寫,并上傳相應的證明材料的掃描件或照片。
在“綜合信息”-“高中期間參與的社會活動”一欄可填寫:高中階段參與的科學研究、文學創作、創新設計、學習實踐等情況;高中階段參與的志愿服務、社團活動、學校或班團學生工作等情況。
在“綜合信息”-“高中期間的獲獎記錄”一欄可填寫:高中階段獲得的省級(含)以上學科競賽獎勵情況;高中階段獲得的校級(含)以上個人榮譽情況;本人所具備的文藝、體育特長情況。
“綜合信息”填寫方法請見填寫說明:
c.申請表中的“專業申請理由”僅針對學生申請的第一專業志愿填寫。
d.申請表中的“個人陳述”需明確表述學生的家庭及經濟狀況,學習成長經歷及主要事跡,個人理想及申請我校的理由。
e.可由了解學生實際情況和特殊事跡的推薦人為其撰寫至多1封推薦信,需按報名系統內要求完成填寫并上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