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經濟管理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章程 (3)
2019-04-18 09:14:53網絡整理
十四、錄取程序
(一)按招生計劃、考試成績總分、專業志愿確定擬錄取名單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查確認,于2019年3月21日前上報云南省招生考試院審核,3月25日前在云南招考頻道上公示。
(二)云南省招考頻道網上公示的擬錄取考生,必須于2019年3月27日8時—3月29日18時到當地縣、市、區招辦簽字確認(被兩所及以上院校擬錄公示的,只能選擇一所院校進行確認)。未簽字確認的考生視為放棄參加單招錄取。
(三)2019年4月2日前云南省招考頻道網上公示單招預錄名單。
(四)經云南省招生考試院審核批準,于2019年7月辦理錄取手續,并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十五、錄取考生須知
(一)三校生必須參加文化素質考試、職業技能考核、體檢方有資格參加單招錄取;高中生須達到學業水平考試控制分數線、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體檢方具備單招錄取資格。
(二)已在云南省招考頻道公示的單獨招生預錄取名單中的考生,不再參加當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或“三校生”云南省統一考試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當年的統一招生考試。
第六章 招生監督
十六、整個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的指導下,由云南經濟管理學院單獨招生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單獨招生工作由云南經濟管理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云南省招生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按照“嚴格程序,加強管理,接受監督”的原則,做到報名條件公開,選拔程序公開,錄取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公開。監督電話:0871-68615666。
第七章 新生入學及待遇
十七、凡被云南經濟管理學院錄取的新生,應按照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按時到校報到,辦理入學手續。如不能按時報到且有正當理由請與我校招辦聯系并發傳真確認。逾期不報到,且未履行請假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具體報到要求見《云南經濟管理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新生報到須知》。
十八、新生入學后,我校將復查新生入學資格。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將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我校有關規章制度處理。
十九、新生入學后3周,我校將依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進行新生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將按退學或休學處理。
二十、凡被我校單獨招生錄取的新生,享受與參加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學生的同等待遇,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并成績合格的,頒發國家認可并已進行電子注冊的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二十一、新生入學注冊后,學院根據《云南經濟管理學院學生管理細則》、《云南經濟管理學院學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教學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
二十二、學院設立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等,同時面向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在校生設立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勤工助學崗位。
第八章 附 則
二十三、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二十四、本章程由云南經濟管理學院招生處負責解釋。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電 話:0871—68314770
傳 真:0871—68314550
網 址:www.ynjgy.com
電子信箱:jgyzb@126.com通訊地址:昆明市五華區海屯路296號云南經濟管理學院招生處
編輯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