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語言大學2019年高校專項“志行計劃”招生簡章(2)
2019-04-17 10:51:48北京語言大學
三、報名辦法
1.2019年4月17日9:00至4月25日21:00,登錄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注冊填報,不需郵寄任何紙質材料。
2.報名材料:
(1)必報材料:①個人基本信息;②高中課程成績和排名、學業水平考試(會考)成績;③個人陳述;④高中階段的社會實踐證明、獲獎或等級考試證書;⑤所在中學出具的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或對考生綜合素質評定意見。
(2)選報材料:①所在中學、社會團體或專家個人等提供的實名推薦材料;②其他能夠證明專業興趣、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材料(論文和專利不作為報名材料上傳)。
3.考生報名信息應填寫完整、真實有效。上傳證明材料時,請使用材料原件的彩色掃描件或照片,并確保頁面完整、文字清晰。由所在中學或社會團體出具的材料須加蓋公章;專家個人提供的實名推薦材料須本人簽字;競賽或等級考試證書須為頒發機構蓋章原件。
4.考生須下載打印《2019年高校專項申請表》,按要求簽字、蓋章后上傳到報名系統內,并在規定時間內確認提交報名。未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并確認提交者,視為自愿放棄。
5.志行計劃限報1個專業志愿,專業志愿不調劑。考生不得同時報考自主招生與志行計劃。
6.考生應密切關注學校本科招生網和報名平臺發布的各類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四、優惠政策
1.當年高考成績不低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且單科成績符合要求的入選資格考生,經學校審核錄取到認定專業。
2.對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3.浙江省“志行計劃”招生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與學校當年普通高考招生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一致。
4.江蘇省考生高考選測科目應不低于B+、B。
五、評審及錄取
1.專家評審:學校成立由學科專家組成的審核小組,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嚴格審核。評審專家隨機分組、報名材料一檔多評。
2.資格認定:按照考生專業志愿、文理科類分開排隊,參考高中階段課程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會考)成績、綜合素質發展、專業特長和創新潛質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
3.審核錄取:當年高考成績符合優惠政策的入選資格考生,須按照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填報高考志愿,由學校審核后錄取到認定專業。未按要求填報者,視為放棄優惠政策。
4.信息公開:5月31日前,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在學校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