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學2019年高校專項計劃暨“啟航計劃”招生簡章(2)
2019-04-15 21:14:00上海大學
四、報名辦法
2019年4月11日—4月25日,考生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以下簡稱“報名系統”)進行報名;
網上報名:招生類型選擇“高校專項計劃”,考生需嚴格按照操作提示,準確、完整地填寫相關信息。如有獲獎證書等佐證材料需上傳清晰的電子版,無需郵寄書面材料。
網上填報內容:
(一)個人、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戶籍等基本信息;
(二)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高中階段課程成績及年級排名;
(三)個人陳述(內容包括個人評價、興趣特長和未來發展規劃等,字數1000字左右);
(四)其他特長證明材料(含各類獲獎、社會實踐活動、研究經歷和成果等);如有獲獎,但未按要求上傳獲獎證書掃描件者,其獲獎情況不予認可;
(五)網上報名成功后自動生成帶條形碼的《上海大學2019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經中學核實信息(申請表每頁須考生簽字且中學負責人簽字蓋學校公章),將申請表的掃描件上傳至本報名系統。
五、審核程序
(一)報名資格審核
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各省(區、市)審核考生戶籍、學籍資格。
(二)考生材料審核
我校組織專家對考生高中階段的學業成績、獲獎情況、個人陳述等材料進行審核,擇優確定獲得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并于2019年5月31日前在陽光高考平臺予以公示,考生可在報名系統中查詢結果。
六、錄取辦法
(一)凡獲得入選資格的考生,必須參加2019年高考,按各省(區、市)招生考試院相關規定填報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志愿。
(二)考生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所在省(區、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江蘇考生兩門選測科目等級必須達到BB及以上。
(三)對投檔到我校的入選資格考生,我校將按照考生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到低排序,依據我校公布的分省分專業計劃以及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依次錄取。
(四)如投檔成績相同,人文社科類依次比較語文、英語、數學成績,理學工學類依次比較數學、英語、語文成績。
七、監督約束機制與申訴渠道
(一)上海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暨“啟航計劃”招生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在上海市教委、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同時接受上級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檢查。
(二)如果考生對上海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暨“啟航計劃”招生工作有異議,可向上海大學招生與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訴意見,上海大學招生與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負責作出答復。如仍持不同意見,可向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反映。
八、其他
(一)對在我校高校計劃暨“啟航計劃”招生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行為,一經查實,將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咨詢電話:021-66134148 監督電話:021-66132857
電話接聽時間:工作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00-4:30
上海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bkzsw.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