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學2019年高校專項計劃暨“啟航計劃”招生簡章
2019-04-15 21:14:00上海大學
上海大學2019年高校專項計劃暨“啟航計劃”招生簡章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做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提高農村學生的入學比例,大力促進入學機會公平,讓更多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孩子能夠進入大學學習,圓自己的大學夢,上海大學2019年繼續實施“啟航計劃”,該計劃主要面向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的農村學生。
一、領導機構
上海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二、招生對象
(一)該計劃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天津、海南、寧夏、青海、西藏地區除外),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確定。
(二)學生符合下述所有條件即可報名:
1.符合2019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三、招生專業及計劃
(一)招生專業
招生專業 | 招生科類 | 專業限制 | 備注 |
人文社科類 | 僅招文科生 | 無 | 類內所含專業見附件 |
理學工學類 | 僅招理科生 | 色盲不宜 |
注:浙江考生報考人文社科類,選考科目不限;報考理學工學類,三門選考科目中必須有一門物理或化學;兩個招生專業不得兼報。
(二)招生計劃
100人。
我校將根據各省(區、市)獲得入選資格考生情況、歷年生源在校學習情況等因素,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及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布。錄取時,我校根據各省(區、市)入選資格考生報考情況,可以對招生計劃在省份間進行適當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