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9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2)
2019-04-15 21:04:18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四、選拔程序
1.報名資格審核:報名結束后,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負責組織。
2. 材料審核:我校組織學科專家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審核通過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綜合考查考生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學科水平、綜合素質、自強精神和發展潛質,擇優確定審核通過名單,并適當向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傾斜。我校將于2019年5月31日后在北航招生網上公示審核通過名單,并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考生也可于2019年5月31日后在陽光高考平臺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查詢審核結果。
3.考核:考核時間:2019年6月10—11日
考核形式:遠程考核(請考生及家長在此期間注意保持聯系電話暢通。)
4.資格評定:根據考生的考核結果,由專家組評定高校專項計劃資格候選名單和相應的錄取優惠政策,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高校專項計劃資格人數執行教育部有關規定。
5.結果公示:我校高校專項計劃資格入選考生名單將于2019年6月22日前在北航招生網公示,同時上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并在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備案。
五、優惠政策
獲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資格考生, 在高考錄取中給予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在當地最終模擬投檔線下降40分(江蘇30分)以內錄取的優惠政策。
獲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資格的浙江省考生在高考錄取時可享受浙江省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30分以上錄取的優惠政策。
六、錄取辦法
1.獲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資格的考生均須參加高考,志愿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準。考生高考填報專業須與高校專項資格認定的專業一致。
2.我校在高考錄取期間,將嚴格根據入選資格考生志愿、高考成績總分、經公示的優惠分值、入選專業和學校最終模擬投檔線進行錄取。最終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測算生成。
3.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和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為:理科一門限選物理且等級不低于A,另一門限選化學或者生物且等級不低于B;文科一門限選歷史且等級不低于A,另一門不限且等級不低于B。
七、監督機制
1.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下,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學校加強高校專項計劃招生信息公開工作,高校專項計劃的初審通過名單、資格名單將嚴格按時在北航招生網公示后再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備案。
3.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今年高校專項計劃的報名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定取消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
4. 我校從未委托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招生有關工作,從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和輔導,請廣大考生不要輕信某些公司或機構的虛假宣傳。
八、聯系方式
1. 招生辦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7號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知行樓南樓302室
郵編:100083
咨詢電話:17810616422、13521147923、18801290972
電子郵箱:zsbgs@buaa.edu.cn
北航招生網:http://zs.buaa.edu.cn
2. 監督電話:010-82338830
3. 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技術服務熱線:010-82199588
九、附則
本招生簡章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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