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英華職業學院2019年高職招考招生簡章
2019-04-07 14:17:40網絡整理
福州英華職業學院2019年高職招考招生簡章
各市、縣(區)和平潭綜合實驗區教育局、招生考試機構,省屬普通高級中學,省屬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
根據《福建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福建省教育廳關于福建省普通高考報名有關事項的通知》(閩招委〔2018〕7號)和《福建省教育廳關于組織實施2019年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的通知》(閩教考〔2018〕43號)等文件精神,為做好2019年我省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以下簡稱高職招考)報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下列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符合教育部、省招委會及省教育廳招生考試有關管理規定,高中階段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的同時,還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我省戶籍的人員。其中不符合《福建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 福建省教育廳關于福建省普通高考報名有關事項的通知》(閩招委〔2018〕7號)第一條(一)至(四)項條件之一的,只能報考高職(專科)批次。
2.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我省戶籍就業人員的隨遷子女,須具有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學籍且有3學年連續實際就讀經歷。其中,報考面向中職生考試本科批次的,其父母一方須有近兩年在我省按國家規定繳交社會保險費或納稅等可證明其在我省從業經歷的記錄。
3.在我省定居、具有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實際就讀經歷并持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國僑民。
(二)下列人員不得申請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中階段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中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考(含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班學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不符合我省高職招考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
(三)其他事項
報名后至2019年7月1日前,將戶籍遷出我省或將高中階段學校學籍轉出我省的,視為自行放棄我省高職招考的考試和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