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國際標榜職業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章程
2019-04-06 16:42:31網絡整理
四川國際標榜職業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章程
四川國際標榜職業學院是一所國家計劃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四川省示范性高職院校和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為積極探索符合現代職業教育特點和規律的高職招生考試評價機制,推進有利于素質教育和學生全面發展的高等職業教育招生考試辦法,引導普高和中職畢業生到優質高等職業院校學習,以滿足不同智能優勢和潛質的學生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培養具有創新能力的職業技能應用人才,經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批準,2019年我院將繼續面向全省開展單獨招生工作。為保證順利完成單獨招生考試錄取工作,根據川招考委(2018)69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院2019年單獨招生章程。
一、組織保證
(一)學院成立以黨委書記和院長為組長的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集體研究決定單獨招生考試、錄取的重大問題。
(二)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五個工作小組,分別負責相關工作:
1.招生錄取小組:牽頭進行單獨招生宣傳,負責單獨招生報名、考生信息核準、考生資格審查與信息公布、提交擬錄取名單、辦理正式錄取手續與信息公布、發放錄取通知書、新生報到注冊和復查。
2.文化考試小組:負責與省教育考試院聯系,承擔文化考試試卷的領取、運送、保密,準考證發放、編排考場、組織考試,以及閱卷、評分、匯總考試成績等。
3.綜合測試小組:負責各專業考生的面試和技能測試。包括題目設計、考核標準制定、工作流程設計、考試成績統計。
4.后勤保障小組:負責報名考試期間的后勤保障服務工作。
5.紀檢監察小組:負責試卷安全、招生宣傳及考試錄取全過程的紀檢監察,督促建立和運行自我約束機制,加強過程監督,確保安全、有序、穩妥。
二、單獨招生原則
(一)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以及程序規范、
自我約束、社會監督的原則,嚴格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
(二)學院單獨招生工作實行“招考分離”的原則。
(三)學院教職工中凡有直系親屬報考者,該員工不得參與當年學院的單獨招生考試錄取工作。
(四)嚴格陽光高考,依法依規招生。
進一步規范考試招生行為,不得委托中介機構組織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舉辦與單獨招生掛鉤的輔導班或補習班,嚴禁買賣生源、嚴禁以不當方式爭搶生源、嚴禁進行虛假宣傳。
學院設立監督申訴電話,招生工作全過程要自覺接受教育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的監督,執行高校招生責任制及責任追究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