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電子機械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單獨考試招生章程(4)
2019-04-06 16:40:06網絡整理
八、時間安排
時間 |
具體日程安排 |
3月3日8:00—3月15日18:00前 |
網上報名。 |
3月19日8:00—3月25日18:00前 |
考生確定專業志愿和繳納報名考試費。 |
3月29日18:00前 |
1.考生須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019年單獨招生報名表》、各類主要獲獎證書、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審查,簽訂《考生承諾書》和《誠信考試承諾書》,領取準考證并熟悉考場。 2.申請免試錄取的考生,須在招生就業處辦理現場確認。 |
3月30日 |
文化考試、綜合測試。 |
4月2日—3日 |
查詢成績。如需復查成績,請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證到招生就業處申請查詢,逾期不再受理,我院將在受理2個工作日內就查詢結果進行電話回復。 |
4月4日 |
1.公布最低控制線。 2.公布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期7天)。 |
4月4日—4月10日(17:30前) |
愿意自動放棄錄取資格的考生,須本人攜帶二代身份證原件前往我院簽署放棄錄取資格聲明,逾期不再辦理。 |
4月12日12:00前 |
錄取考生名單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辦理正式錄取手續。 |
4月30日前 |
寄發錄取通知書。 |
九、新生注冊和復查
(一)經學院單獨招生錄取的新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到校報到注冊,逾期未注冊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二)新生入學后,學院將認真進行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戶口所在地,情節嚴重者將移交有關部門按相關規定處理。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被學院正式錄取后,與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考生被學院正式錄取后,不能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錄取、高職對口招生考試及錄取。
(三)考生被學院正式錄取后,不得退檔,不得變更專業,不得轉入其他學校。
(四)學費、住宿費標準均按照四川省物價局和四川省教育廳統一規定執行。
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公布的為準,由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十一、學校單獨招生的負責部門及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招生就業處
學院地址:四川省綿陽市經開區隆康路10號
郵政編碼:621023
招生咨詢電話:0816-2821838、2821216、2823836
傳真:0816-2821838
監督電話:0816-2823570
咨詢QQ:800038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