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衛生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簡章(3)
2019-04-05 11:20:15網絡整理
六、錄取
錄取工作在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員會的領導和監督下實施。
(一)在紀檢監察工作組監督下進行錄取,全面保障考生權益;
(二)錄取分數線由我院劃定,根據考生戶籍所在地區進行分類,按照文化課基礎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
(三)預錄取考生名單將在我院招生就業網公示(2019年3月28—2019年3月31日),公示期間接到舉報將及時核查并作出處理意見。預錄取名單公示后如無疑議,學校將確定的錄取考生名單經高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審核批準備案后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考生可登陸我院網站htt://www.qhwszy.edu.cn進入招生就業網頁或撥打我院招生咨詢電話0971-8458583查詢。
(四)凡被我院錄取的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于2019年4月3日到學院學生處辦理錄取確認手續,錄取通知書將在2019年8月底前發放。(已確認的考生不能再被其他院校錄取也不再參加2019年全國普通高考考試),逾期不確認者,視為放棄錄取。
七、監督機制
(一)單獨招生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自覺接受上級領導部門和社會的監督,按照“嚴格程序,加強管理,接受監督”的原則,做到報名條件公開,選拔程序公開,錄取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公開。
(二)凡在單獨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教育部令第18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報省教育考試中心,記入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八、幾點說明
(一)已被我校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青海省2019全國普通高考,也不能再被其它高校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參加2019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
(二)錄取數據由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員會上報教育部,進入高校學生學籍庫。
(三)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審查。
(四)對于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取消入學資格,將檔案退回戶籍所在地,并報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員會備案。
九、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971-8458583(兼傳真)
地 址:西寧市七一路340號 青海衛生職業技術學院學生處
郵 編: 8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