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體育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春季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2019-04-05 09:59:47網絡整理
廣州體育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春季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章 分類考試招生類型及計劃公布
第五章 分類考試招生報考要求
第六章 分類考試招生錄取辦法
第一節 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規則
第二節 “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招生錄取規則
第三節 高職自主招生(面向普通高中生)錄取規則
第四節 考生成績公示及錄取備案
第七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八章 組織保障及時間安排
第九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十章 收費標準
第十一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十二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學校春季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規、國務院和廣東省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委會的有關規定,全面落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校春季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二條學校春季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