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國家首批“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高校,國家“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由教育部與交通運輸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陜西省人民政府共建,以培養公路交通、國土資源與環境、城鄉建設專業人才為辦學特色的高水平大學,是公路交通領域人才培養與科學研究綜合實力最強高校。
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深化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人才,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8〕14號)有關規定,長安大學2019年繼續面向全國進行自主招生。
一、選拔要求與條件
理想信念堅定、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誠實守信、遵紀守法,對我校自主招生的專業類有濃厚興趣,具有與專業類發展相關的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專業愿望強烈,立志成為相關領域的優秀人才,在高中階段獲得中國科協舉辦的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全國聯賽省級一等獎及全國決賽獎,可申請我校自主招生資格認定。
考生報名前請點擊“教育部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指定平臺”中公示的全國中學生五項學科競賽和科技類競賽獲獎學生名單,核對有效后再行報名。報名截止前在公示網址不能準確查詢的視為無效。查詢網址:http://gs.cyscc.org/。
考生不得在報名系統中上傳論文、專利。考生提交的所有報名申請材料必須經中學審核和校長簽字,并在中學網站和班級詳盡公示。初審通過考生所提交的競賽證書的名稱、內容將在我校招生網站上詳盡公示。
二、招生計劃與招生專業類
長安大學2019年自主招生計劃數為理工類30人。自主招生計劃不做分省計劃。
專業類 | 擬招計劃數 | 合格證數 | 浙江上海選科 | 分流專業 |
地球物理學類 |
0-15 |
0-20 |
物理|化學|地理 |
地球物理學 勘查技術與工程 |
地質學類 |
0-15 |
0-20 |
物理|化學|生物 |
地質學 資源勘查工程 |
注:考生只能報考其中一個專業類。
如學校對相關招生大類與分流專業進行改革和調整,以入學后相關分流和管理辦法等文件為準。
三、報名與初審
考生須完成網上報名、郵寄報名材料兩個步驟。
1.網上報名
考生必須登錄指定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 ”注冊報名,不接受現場臨時報名。
網上報名起止時間:2019年4月1日至4月10日。
2.郵寄報名材料
材料包括(請按照以下順序整理郵寄):
①《長安大學2019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請表》(打印蓋章簽名);
②《長安大學2019年自主招生中學推薦信》(下載模板填寫簽名簽章);
③《長安大學2019年自主招生報名誠信承諾與中學公示證明》(下載打印簽字、指模簽印);
④ 相關獲獎證書復印件,公示網頁截圖;
以上材料須中學簽字蓋章,提交的材料恕不退還。
⑤浙江上海考生另需提供綜合素質評價表格(中學簽字蓋章)。
材料須于2019年4月12日前用“EMS”特快專遞寄到長安大學招生辦公室,請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樣,以發出日期為準,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提交材料一律不退,請自留備份。
3.初審
學校聘請相關學科專家對考生的網上報名信息、郵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
初審合格的考生即可參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初審合格考生名單將在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進行公示。考生須及時查看初審結果。
四、考核安排
1.時間安排:
現場確認:2019年6月10日(14:00至19:00)。
體育科目考核與面試:2019年6月11日。
時間如有調整,將提前通過長安大學本科招生網和長安大學本科招生微信另行發布。
2.考核內容:
①體育科目測試:考生須參加立定跳遠項目測試,體測不達標的考生不能參加面試,測試標準以《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中高三學生的合格標準為準。
②面試:科學素養與學科特長、創新意識與創新潛質。
3.考核過程全程錄像。
4.考試地點另行發布通知,并通過報名系統站內信提示。
五、錄取原則
1.堅持公平公正原則,確保機會公平、程序公平、結果公平。
2.自主招生考核合格且公示無異議的考生,體檢結果沒有與所報專業類相關的受限項目(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長安大學本科招生網轉發(http://125.76.215.86/html/409.htm),高考志愿與自主招生選報專業類一致,考生高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最終模擬線下延20分(不低于一本線)投檔。
對于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按該省份確定的自主招生線上20分可投檔,投檔考生經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查通過后予以錄取。
江蘇省入圍合格考生選測科目要求達到BB。浙江上海考生選科應與公布的專業選科范圍一致。
3.學校根據自主招生簡章,經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集體審議確定面試合格名單后,在長安大學本科招生網公示。
六、監督機制
1. 學校建立完善的監督機制,自主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相關監督部門對招生考試進行監督。
2.自主招生初審合格名單、面試合格名單、錄取名單均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進行公示。考生所在中學要公示確認推薦的考生名單及相關材料。
3.凡發現徇私舞弊者,一經查實,依據國家相關規定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4. 監督舉報電話:029-82334108。
七、注意事項
1.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定取消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
2.考生持《長安大學2019年普通自主招生準考證(預約)》(報名系統打印)、二代身份證原件參加現場報名確認,同時須出示本人各類證書原件。戶口本和臨時身份證不作為現場確認和考核的證件。
3.填報志愿按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的統一安排和簡章的要求完成。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應注意生源地高考志愿表的設置,以免失誤。
4.自主招生錄取學生入學后不得轉專業。
5.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機構或個人從事招生錄取工作或提供錄取中介服務。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和其他講座和咨詢活動。
6.自主招生考核不收取報名考核費用。
7.簡章內容由長安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另頒新規定,本簡章將參照相關文件要求做相應的調整。
八、聯系辦法:
地址:陜西省西安市碑林區南二環路中段長安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710064
電話:029-82334104 82334813 傳真:029-82334099
長安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sb.chd.edu.cn/
長安大學本科招生微信公眾號:zsb82334099
溫馨提示:
1.網上報名前須準備好電子版照片(請在照相館拍攝)。
2.外地考生提前做好出行交通和住宿預訂。
3.請經常關注網上報名系統和長安大學本科招生網相關信息。
4.請關注長安大學本科招生微信,后期有關自主招生考核的注意事項、交通住宿預定等信息將通過微信統一發送。
(本簡章經長安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2019年1月29日會議審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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