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職招考中職生職業技能測試公告
2019-03-20 15:46:54福建省教育考試院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組織實施2019年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的通知》(閩教考〔2018〕43號)和《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高職招考中職生職業技能測試工作的通知》(閩教考〔2019〕7號)要求,現就2019年高職招考中職生職業技能測試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測試對象
(一)本科測試對象:報名參加2019年高職招考面向中職生考試(須符合本科批次報考條件),文化課成績在相應專業類別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含20分)以上,擬填報本科批次志愿的所有中職考生。
(二)專科測試對象:報名參加2019年高職招考面向中職生考試,文化課成績在專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即專科保底線)以上,擬填報高職(專科)批次志愿的所有中職考生。
(三)美術類和音樂類考生已參加專業省級統考,不另行組織職業技能測試,但專業省級統考達到本科專業合格線以上者方可參加本科錄取、達到專科專業合格線以上者方可參加高職(專科)錄取,錄取時直接使用文考成績(含專業省級統考成績)。
(四)具有高職(專科)免試資格的中職生如果參加專科免試錄取,無需參加專科技能測試;如果放棄免試錄取資格參加常規批次或征求志愿批次錄取,須參加相應批次的職業技能測試。免試考生名單以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公示為準。
所有符合測試條件的中職考生須在指定時間,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2019年高職招考準考證(準考證遺失的,可于測試前到2019年高職招考報名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申請補辦),到指定地點報到,辦理相關手續,并遵照測試點要求參加測試,逾期不再受理。
二、測試內容
測試內容詳見《2018年福建省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職業技能測試考試大綱》(閩教考〔2018〕3號)。該文件已在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閱。
本科、高職(專科)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合格率均為實際參加測試考生數的90%。
三、測試工作安排
(一)本科職業技能測試由省里統一組織,按專業類別在有關高校設置測試點并委托其具體實施。其中:交通運輸類和制造類測試點設在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土建類測試點設在福州職業技術學院,醫藥衛生類測試點設在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農林牧漁類測試點設在福建農業職業技術學院(相思嶺校區),電子信息類和計算機類測試點設在福建信息職業技術學院(龍腰校區)。
(二)高職(專科)職業技能測試按專業類別由高職(專科)批次招生院校委托相關院校承辦,包括命題、考務、評卷、成績發布等與專科測試有關的所有工作。其中:制造類和交通運輸類由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承辦;計算機類和電子信息類由福建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承辦;教育類由福建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承辦;農林牧漁類由福建農業職業技術學院承辦;醫藥衛生類由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承辦;財經類由黎明職業大學承辦;旅游類和土建類由福州職業技術學院承辦。各專業類別測試方案由各承辦院校制訂,并提前在學校網站上向社會公布。
(三)本科各類別的測試時間統一安排在3月24日。專科各專業類別的測試時間為3月底-4月中旬,具體時間安排由各承辦院校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并提前向社會公布。
四、注意事項
(一)所有符合測試條件的中職考生須在規定時間,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2019年高職招考準考證(準考證遺失的,可于測試前到2019年高職招考報名所在縣級高招辦申請補辦),到指定地點報到,辦理相關手續,并遵照測試點要求參加測試,逾期不再受理。
(二)考生參加測試時,除與測試有關的證件和測試用具外,其他物品(如手機、手表、隨身聽、IPAD等)一律不得帶入測試場所。
(三)考試全程實行實時監控、實時錄像,請考生遵守考場紀律。考生如果不遵守考場規則或不服從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行為的,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四)本科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由省教育考試院公布,屆時請考生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各類別本科\專科測試合格線及專科測試成績由各承辦高校負責公布,屆時請考生登錄相關高校網站查詢。對本人測試成績有異議的考生,須在測試成績公布后兩天內(逾期不予受理),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到相應的承辦高校提出書面申請成績復查,只查分、不查卷(含測試過程等)。
福建省教育考試院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