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業大學2019年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2)
2019-02-14 14:08:08中國高校之窗
六、錄取原則
(一)凡報考我校高水平運動員的考生依據浙江省體育專項測試成績審核評定或通過我校高水平運動員專項測試。若考生所在省(市、區)統一組織高水平運動員資格測試的,必須獲得相應的省級高水平運動員資格認定。
(二)通過我校測試或審核的考生,我校將通過本科招生網進行公示并統一報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區)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核準、備案。
(三)文化課成績達到錄取分數線,專項測試合格的考生,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學校高水平運動隊建設和發展的整體需要,結合考生的具體情況全面考察、擇優錄取。
1.對于體育專項測試合格,報考我校的浙江省考生,須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且文化成績達到普通類第二段線,我校報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錄取。
2.對于少數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的浙江省考生,須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且文化成績達到普通類第二段線的65%,我校報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錄取,該類考生的錄取人數不超過我校當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計劃的30%。
3.對于一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獲得者,且通過體育專項測試和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文化課考試(分數線不得低于運動訓練專業統一劃定的文化課最低線)的考生,我校報其生源所在省(市、區)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錄取,該類考生的錄取人數不超過我校當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計劃的20%。
(四)經我校考核合格并核準備案的高水平運動員填報高考專業志愿時,須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專業志愿可在我校面向考生所在省投放的招生專業范圍內按科類選報。按大類專業錄取的高水平運動員,可在錄取時確定具體的錄取專業(方向),專業分流時予以確保。
1.我校有權利要求考生進行興奮劑抽查檢測,檢測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藥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我校將在本科招生網上及時發布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的有關通知和信息,請留意關注并配合做好有關個人信息的采集工作。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辦理有關事項或有關個人信息提供不準確而產生的影響錄取等問題均由考生負責。
3.符合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省(區、市)體育局和所在省(區、市)教育廳(局)免試條件的著名優秀運動員,將予優先錄取。
七、約束及監督機制
1.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實施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71-88320102。同時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2.學校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將合格考生名單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教育部核準、備案和公示,未經教育部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錄取。
3.我校錄取的高水平運動員須與學校簽訂培養協議。在校學習期間,必須遵守學校的有關規定,服從學校安排,參加學校組織的體育訓練和比賽活動,承擔個人應盡的義務。
4.認真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違反規定的工作人員,要嚴厲查處;凡通過弄虛作假等欺騙手段報考或錄取的考生,一經發現,取消其當年報考或錄取資格;已被錄取入學者,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八、其他
1.咨詢部門及電話:
浙江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
電話0571-88320032,傳真0571-88320501,潘老師、章老師。
浙江工業大學體育軍訓部:
電話13336064842,單老師(田徑、定向越野)
電話13906539360,董老師(足球)
2.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區潮王路18號體育軍訓部,郵編:310014
本科招生網網址:http://zs.zjut.edu.cn
九、本章程如與教育部和當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關于高水平運動員招生規定不一致時,以教育部和當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為準。
附件詳見:http://zs.zjut.edu.cn/zsnews/html/n19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