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師范大學2019年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簡章(3)
2019-01-31 14:34:35中國高校之窗
四、考試安排
(一)文化考試
文化考試在考生生源省份進行,由生源所在省份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實施。考生2019年4月15日12:00后登錄中國運動員文化教育網網站或“體教聯盟APP”體育單招考試管理系統打印文化考試準考證,依據準考證上的考點安排于2019年4月20日至21日參加文化考試。2019年5月14日12:00后可登錄系統查詢文化考試成績。文化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二)體育專項考試
體育專項考試分項目采用全國統考和分區統考的模式,由體育總局科教司委托相關院校負責組織實施,考試時間為2019年4月1日至5月10日,具體時間、地點、體育專項測試方法與評分標準請考生及時關注中國運動員文化教育網或“體教聯盟APP”公布的相關信息。
五、錄取規則
(一)根據教育部和國家體育總局有關文件,運動訓練專業實行單獨考試,提前錄取。
(二)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礎上,我校根據考生考試情況確定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對具備一級運動員等級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30分錄取;對具備運動健將技術等級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50分錄取。
(三)體育專項測試成績最低要求:田徑、游泳項目專項考試成績須達到二級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其他招生項目專項考試成績須達到60分。
(四)在文化成績、體育專項測試成績均達到我校最低錄取控制線基礎上,我校根據考生的文化成績(折合百分制后)和體育專項成績按3:7比例進行綜合評價,計算考生錄取綜合分。具體公式:綜合分=(文化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
(五)我校根據各招生項目計劃數,依據上線考生填報的志愿梯次順序,按照綜合分由高到低分階段錄取,綜合分相同優先錄取體育專項成績高的考生。第一階段分項目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如各項目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計劃,第二階段再錄取第二志愿。如免試運動員及第二志愿錄取后仍有項目未完成招生計劃,則剩余計劃用于調劑。調劑計劃在第二志愿剩余上線考生中不分項目按綜合分(不得低于各項目第一志愿錄取綜合分最低分)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六)錄取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報考生所在省級招辦核準及國家體育總局科教司備案后,通過我校招生辦公室網站向社會公布。已報名并被我校運動訓練專業錄取,不得放棄錄取資格,同時不再參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
六、優秀運動員免試入學辦法
(一)符合國家體育總局有關文件規定,達到免試進入高等學校學習條件,符合普通高校體檢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要求的優秀運動員可以免試錄取進入我校運動訓練專業學習。具體免試條件如下: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無犯罪記錄,無嚴重興奮劑違規記錄。
2.符合2019年高考報名條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報名號;
3.運動成績優異,滿足以下任一條件:
(1)獲得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2)參加指定項目國際賽事,取得亞洲前六名、世界前八名成績(見附件2);
(3)獲得足球、籃球、排球、田徑和武術項目運動健將稱號;
(4)參加指定項目賽事(除棋牌和武術類項目)奧運會項目組別的最高級別組,取得全國前三名成績(見附件2);
(5)參加棋牌與武術類項目指定賽事最高級別組比賽,取得全國前三名成績(見附件2)。其中武術套路比賽傳統項目組需同時獲得運動健將等級稱號。
(二)申請免試入學者應于2019年1月26日前將免試申請材料電子文檔發送郵箱zsb@fjnu.edu.cn,并聯系我校招生辦確認 (地址:福建師范大學旗山校區校部辦公樓404室,聯系電話0591-22867397,聯系人:林老師)。申請材料清單如下:
1.《普通高校2019年優秀運動員免試入學審批表》(附件3)(掃描件);
2.高中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掃描件或照片);
3.符合免試資格的比賽獲獎證書(掃描件或照片);
4.身份證(正面照片);
5.電子照片(證件照)。
我校審核后將在校招生辦網站公布擬接收情況。
(三)優秀運動員免試推薦辦法。根據近3年參加符合免試入學的競賽項目及賽事名次、考生運動等級、取得最高運動等級時間,按公布的招生計劃擇優推薦。我校2019年擬招收免試優秀運動員4人,原則上各運動項目免試人數不高于3人。
(四)申請免試入學的運動員征得我校同意后,于2019年2月20日12:00前在“中國運動員文化教育網”或“體教聯盟APP”的“優秀運動員免試入學” 系統進行報名,并根據系統要求提交相關資料,逾期不予以受理。
(五)申請免試入學的運動員可關注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及網站APP公示審核結果(可隨時登陸系統查詢審核進度),根據審核單位要求提交補充材料。
(六)未經國家體育總局公示、教育部批準的申請免試入學運動員,我校不予錄取。其余申請免試入學相關事宜根據《體育總局科教司關于做好2019年優秀運動員免試進入高等學校學習有關事宜的通知》文件執行。
七、其他
(一)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將頒發我校具印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文憑,符合我校學位授予規定者,由我校授予相應學位。
(二)我校根據國家有關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對新生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弄虛作假等舞弊現象的,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三)以上內容如有變動,我校將在招生辦公室網站或體育科學學院網站上及時公布,請考生注意查閱。咨詢電話:0591-22868263(體育科學學院)、0591-22867397 (招生辦)。
(四)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附件詳見:http://zsb.fjnu.edu.cn/f1/82/c8552a192898/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