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學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12-22 10:07:35網絡資源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確保我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河南省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接受上級招生主管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條校名全稱:安陽學院,國標代碼:13504,法人代表:侯俊宇
第四條辦學地址:河南省安陽市中華路南段599號,郵政編碼:455000
第五條辦學層次:全日制本科
第六條辦學類型:民辦普通本科高校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七條按照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關要求,安陽學院成立2018年招生委員會。招生委員會是學校開展招生工作的決策機構,負責貫徹國家招生考試政策,推進學校招生工作規范化和科學化,監督學校招生活動,維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實施招生委員會做出的決議,做好招生委員會日常運行的各項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招生計劃嚴格貫徹國家的有關招生政策,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各招生層次所屬的錄取批次及有關要求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級招生管理部門向社會公布為準。
第九條根據教育部相關招生工作規定,我校預留計劃的數量不超過當年本科招生規模的1%。預留計劃的使用經我校招生委員會集體研究決定,并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調整使用,主要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條我校錄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統一組織下進行,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錄取工作。
第十一條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英語和商務英語本科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除此之外其他專業外語語種不限,新生入學實施外語教學統一用英語,男女比例不限。
2、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必須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等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同時師范類專業兼顧教師職業的特殊需要。新生報到時要進行全面體檢復查,凡體檢結果與高考體檢表嚴重不符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二條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
我校以高考成績為依據,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為重要參考,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即在投檔到我校的考生中,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同意專業調劑,可調劑到其他專業,若不同意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照語、數、外成績排名錄取。投檔錄取后,未完成的計劃,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重新征集志愿。
第十三條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1、美術學和書法學專業是在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過線的基礎上,按文化課成績的50%加專業課成績的50%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錄取的最后一名折合后成績相同時,按照語、數、外成績排名錄取。
2、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音樂學、音樂表演(本科)、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舞蹈編導(專科)、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音樂表演(?)等專業是在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過線的基礎上,按專業課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取的最后一名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照語、數、外成績排名錄取。
3、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應達到各省相應批次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在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投檔到我校的考生中,遵循“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
4、我校2018年在河北省、山東省招收藝術類專業考生使用其統考成績。
5、錄取所在省份有明確規定的,執行該省政策。
第十四條新生入校后,學校將組織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徇私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報上級招生主管部門。
第五章收費標準
第十五條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入學時應當按學校規定的繳費方式和時間繳納學費、住宿費等,收費項目及標準嚴格按照河南省發改委審批后的標準執行。
第六章學歷、學位證書
第十六條具有安陽學院學籍的普通高等教育學生,學習期滿符合學校畢業標準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核發安陽學院本、專科畢業證書;本科畢業生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相應學科門類的學士學位。
第七章獎勵與資助
第十七條我校構建和完善了“獎、貸、助、勤、免、補”等并舉的多位一體的學生資助體系,確保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第八章聯系方式
第十八條聯系方式:
電話:0372-2176666,2171999,2178888
傳真:0372-2171111
網址:http://www.ayxy.edu.cn
電子郵箱:ayxyzsb@163.com
第九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條本章程由安陽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