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大學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18-12-22 09:52:02網絡資源
第一章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以及學校的辦學宗旨,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進一步規范學校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開封大學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開封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三條開封大學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社會各界
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開封大學
第五條辦學性質:公辦
第六條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辦學層次:專科
第八條學校國標代碼:11069
第九條辦學地點:河南省開封市
第十條學校簡介:學校秉承“明德、勵學、篤行、創新”的校訓,遵循“以德治校、質量強校、科研興校、特色立校”的辦學理念,堅持“就業為導向,育人為根本,服務為宗旨”的辦學宗旨,形成了“就業、培養、招生”相結合、“生產、教學、科研”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和以“學歷教育為主,集職業培訓、技術服務、技術開發為一體”的辦學格局,各項事業實現了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學校入選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國家高職優質校建設項目立項院校、中國職業教育研究會常務理事單位、獲得國家級眾創空間稱號,被確定為教育部高職高專院校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優秀院校、省首批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立項建設單位、省德育工作評估優秀院校、省就業工作評估優秀院校,被評為省職業教育攻堅工作先進單位、全國預征工作先進集體、國家級語言文字規范化示范學校、河南考生心目中最理想的高校、河南專科院校綜合實力20強、河南最具就業競爭力示范院校、省高校校園文化建設先進單位、省軍事技術人才培養基地、長三角學生就業協作網企業公認“就業服務”特色院校;校團委被團中央授予“全國五四紅旗團委”稱號,連續多年被評為“河南省就業工作先進集體”,為社會培養和輸送了大批高素質技能型人才,學校的辦學特色和辦學實績贏得了社會各界的高度贊揚。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開封大學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紀檢監察組設在紀委監察室。招生領導小組下設招生錄取工作組、綜合協調組、服務保障組等工作小組。凡屬考核、錄取中重大問題,一律由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第十二條開封大學紀委監察室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招生計劃與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根據國家教育部規定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的具體要求,我校2018年的專業招生來源計劃,按時報送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門,由高校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四條在招生錄取過程中,根據生源情況和執行招生計劃的需要,學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有關要求適當調整、增加或減少當地的生源計劃。
第十五條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政策和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規定,包括加分或降分投檔等照顧政策。
第十六條招生對象:符合高考報名條件,政審要求;符合專業招生科目考試要求,高考成績符合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要求的考生。不招收患有“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和“不宜就讀專業”疾病的考生。醫學類專業限招有傳染性疾病及色盲、色弱的考生。左手操作的考生慎報口腔醫學專業。由于醫療衛生服務的特殊性,不鼓勵軀干或肢體殘疾考生報考我校醫學專業,否則將無法完成學業。其它未注明要求的專業按教育部和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七條考生外語語種不限,新生入學后需統一修讀公共英語。
第十八條考生報考志愿為平行志愿,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既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對分數相同的考生,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綜合成績高低排序錄取。服從專業調劑者,根據考生成績在允許調劑的專業范圍內調劑錄取,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滿額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第十九條藝術類專業考生,文化分數和專業分數達到生源所在省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專業分數從高到低錄取。如有變動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門政策執行。
第二十條考生可通過各省級高招主管部門公布的錄取查詢渠道、開封大
學招生網和招生咨詢電話查詢我校的錄取結果。錄取通知書用特快專遞的方式,按考生電子檔案中填寫的通訊地址及時寄送考生本人。
第五章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二十一條學費按河南省物價部門審定標準執行,具體如下:文史類各專業學費為3300元/生·年;理工類各專業學費為3600元/生·年;醫學類各專業學費為4400元/生·年;藝術類各專業學費為5600元/生·年;軟件職業技術學院各專業學費為7000元/生·年;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各專業學費為12000元/生·年。
第二十二條被錄取的考生應在錄取通知書規定報到時間內入學。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在學校規定的報到時間前以書面形式向錄取院部請假(以當地郵戳為準),因病請假者需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下同)診斷證明,因事請假者需附街道(鄉鎮)證明,假期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將組織進行全面復查。對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取消入學資格。在校期間,一旦發現并查實屬于高考錄取舞弊的學生,將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四條學生在校期間可享受各類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助學金;同時,學校還采取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等措施對經濟困難的學生予以資助。
第二十五條學生完成規定的學業,且符合畢業條件,頒發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開封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學校招生就業處。
第二十八條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河南省開封市東京大道校區(開封市東京大道)
河南省開封市濱河路校區(開封市濱河路)
郵編:475000
咨詢電話:(0371)23655001
http://www.kfu.edu.cn
E-mail:zsb@kf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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