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電力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12-21 22:11:53網絡資源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相關文件的要求,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院概況
1.學校名稱:廣西電力職業技術學院
2.院校代碼:13831
3.辦學地點: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本部校區位于南寧市科園大道39號,郵政編碼:530007;東校區位于南寧市安吉大道西一路15號,郵政編碼:530001。
4.辦學性質: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5.辦學層次:高職大專
6.頒發學歷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
7.學院簡介:廣西電力職業技術學院為原國家電力工業部舉辦、廣西電力工業局(廣西電網公司)主管,現為廣西教育廳直屬管理的高等職業學校,是廣西首批特色高校。學院是一所以能源大類專業為主體,多門類專業協調發展,集全日制高職學歷教育、成人本專科繼續教育、職業技能培訓和技術服務為一體的綜合性高校。設有電力工程系、能源動力與發電工程系、電子與信息工程系、財經與管理系、機電工程及自動化系、建筑工程系、汽車與交通系等7個教學系,開設42個專業,在校生10200多人,面向全國20多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為全國辦學整體實力強、在校生規模最大的電力高職院校。
學院堅持“校企合作,協同育人”的辦學理念,深入推進“引企入校,廠中建校”等校企合作、產教融合的辦學模式,構建了完善的就業網絡,與區內外眾多的企事業單位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實習、就業合作關系,畢業生就業率高、就業質量優,連續九年榮獲全區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先進集體(全區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突出單位)。
第二章招生專業、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三條2018年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分單獨招生、對口招生、高考統考招生等形式,計劃面向全國20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新生4470人。具體招生專業、人數以生源所在地教育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四條嚴格執行廣西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學費6500--7500元/學年。如有變動,按照廣西物價局審批的標準實施。
第三章錄取規則
第五條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專科(高職)批次安排,按生源省區劃定的同類同批次錄取分數線,參加相應批次的招生。單獨招生、對口招生的錄取規則,按廣西教育廳批準的招生簡章和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對進檔考生的錄取執行高分優先、平行志愿的辦法。即:按考生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對其所報專業志愿依次優先滿足,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沒有填報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給予退檔。總分相同情況下,按照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排序規則,優先安排高位次考生專業。
第七條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執行。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規定,因所學專業工作性質所限,我院發電廠及電力系統、供用電技術、高壓輸配電線路施工運行與維護、電力系統自動化技術、電力系統繼電保護與自動化、分布式發電與微電網技術、電廠熱能動力裝置、水電站機電設備與自動化、火電廠集控運行、工業過程自動化技術、電廠化學與環保技術、新能源裝備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機電設備維修與管理、理化測試與質檢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無人機應用技術、建筑室內設計、建筑電氣工程技術等專業不錄取色盲、色弱考生。
第八條空中乘務、民航運輸、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專業特殊報考有身高、視力要求,詳見2018年招生計劃備注欄。
第九條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第四章組織機構與監督機制
第九條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招生工作。招生就業處負責實施具體招生錄取工作及處理日常招生事務。
第十條學院嚴格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成立招生監督工作小組,負責監察招生錄取全過程,設立招生監督電話(0771-3210709),接受社會公眾全面監督。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代理招生工作,招生錄取不收取任何中介費用。
第五章學生待遇
第十一條學院建立健全了完整的學生資助機制:
1.單獨招生、對口招生、統考招生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24000元(8000元/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2.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廣西區政府獎學金、特殊困難補助金、學院獎學金等獎助項目,每年享受獎助學金的在校生比例超過35%,獲獎助學金的學生一年最高可達1萬元以上。
3.設立校內各類勤工助學崗位600多個,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學院勤工助學。
第十二條依據自治區教育廳有關“專升本”的政策,我院當年畢業生總人數15%的優秀畢業生,可以升入廣西區內與我院合作的各本科院校繼續深造。
第十三條具有學院學籍的學生,在規定學習最長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考核成績全部合格,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鑒定)達到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頒發畢業證書。
第六章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十四條錄取的新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逾期未注冊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五條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將對學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予以退學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十六條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1.學院官網:http://www.gxdlxy.com/
2.招生辦電話:0771-3217882,3219112,3210399。學院咨詢QQ:800099741;新生咨詢QQ群:373357017。
第十六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與國家法律和上級的政策、規定不一致,以國家法律和上級的政策、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