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醫藥大學2018年招生章程
2018-12-21 21:44:26網絡資源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河南中醫藥大學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關于2018年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自身發展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河南中醫藥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及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河南中醫藥大學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辦學地點:河南省鄭州市。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五條學校全稱:河南中醫藥大學,國標代碼10471。
河南中醫藥大學創建于1958年,是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并有留學生、華僑、港澳臺學生招生資格的普通本科公辦高等學校,是全國建校較早的高等中醫藥院校之一,其前身是開辦于1955年的河南省中醫進修學校。學校位于省會鄭州,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共建高校、國家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建設規劃學校、“國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興計劃”高校、本科教學水平評估優秀高校、博士學位授權單位、教育部中國政府獎學金生培養高校、省級文明單位,是河南省中醫藥人才培養、科技創新、醫療及社會服務和文化傳承的龍頭和中心。
河南中醫藥大學是一所以中醫藥學科為主,醫、理、管、工、文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公辦普通高等全日制綜合性本科院校。辦學層次以本科、研究生教育為主,兼招專科生。辦學形式以全日制在校生為主。
河南中醫藥大學設有基礎醫學院、藥學院、第一臨床醫學院、第二臨床醫學院、骨傷學院、第三臨床醫學院、針灸推拿學院、護理學院、康復醫學院、管理學院、外語學院、信息技術學院、軟件職業技術學院、國際教育學院、繼續教育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體育教研部等17個院(部)。現有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重點學科24個,河南省優勢特色學科1個,河南省重點學科一級學科9個。有4個國家級高等學校特色專業建設點、2個國家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7個省高等學校特色專業建設點、1個國家級高等學校實驗教學示范中心、1個國家級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2個國家級卓越醫生(中醫)教育培養計劃改革試點、1門國家級精品視頻公開課,10個省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8個省級高等學校優秀教學團隊、8個省級高等學校實驗教學示范中心、2個省級虛擬仿真實驗教學中心、18門省級精品課程、9門省級精品資源共享課、7門省級精品視頻公開課、4門省級雙語教學示范課程等。有2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個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點;9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5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
第六條河南中醫藥大學先后獲“全國師德建設先進單位”、“全國醫學教育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先進集體”、“河南省級文明單位”、“河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單位”、“河南省行風建設先進單位”、“河南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河南省高等教育就業質量最佳示范院校”、“中原最具魅力大學”等榮譽稱號。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高校德育評估中均獲優秀。順利通過國家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
河南中醫藥大學注重內涵建設,秉承“厚德博學、承古拓新”校訓,凸顯“立德鑄魂,德術兼備”育人理念,為社會培養各類中醫藥人才9萬余人。畢業生中有在全國具有重要影響的科學家、名醫大家、企業家和管理專家,也有“全國道德模范”、“中國大學生十大年度人物”和“全國三好學生標兵”、“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標兵”等感動中原、唱響全國的優秀大學生先進群體,展示了我校良好的育人成果。
第三章招生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七條河南中醫藥大學成立了招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和招生委員會,負責對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第八條河南中醫藥大學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為河南中醫藥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九條河南中醫藥大學不委托任何社會性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條河南中醫藥大學根據社會需求、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學科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招生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制定本校招生計劃,經校長辦公會和學校黨委會審定后,報河南省教育廳和教育部審批。
第十一條河南中醫藥大學招生就業處根據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制定招生方案,并報河南省教育廳和教育部審核備案。學校招生就業處同時將生源來源計劃按要求及時報送有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院(招生考試辦公室)備案,并通過相關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2018年,學校本科面向河南、北京、上海、天津、河北、江蘇、浙江、遼寧、吉林、黑龍江、山東、廣東、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安徽、重慶、海南、廣西、云南、四川、貴州、陜西、山西、青海、甘肅、寧夏、內蒙古、新疆等30個省、市、自治區招生,并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的招生錄取。在河南省內參加提前批、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專項計劃本科批、本科二批和高職高專批等批次招生。
第十三條河南中醫藥大學牢固確立人才培養的中心地位,不斷加強學科、專業建設,全面提升教學水平。基礎醫學院開設有預防醫學、中醫學(“5+3”一體化人才培養)、中醫學(本碩連讀實驗班)等本科專業;藥學院開設有中藥學、中藥學(本碩連讀實驗班)、藥學、藥物制劑、制藥工程、中藥制藥、中藥資源與開發、生物工程等本科專業;第一臨床醫學院開設有中西醫臨床醫學、醫學檢驗技術、中醫兒科學等本科專業;第二臨床醫學院、骨傷學院開設有中醫學、醫學影像技術、中醫養生學等本科專業;第三臨床醫學院、針灸推拿學院開設有針灸推拿學本科專業和針灸推拿專科專業;護理學院開設有護理學、護理學(民族傳統體育與保健英語方向)等本科專業;康復醫學院開設有康復治療學、中醫康復學等本科專業;管理學院開設有市場營銷、公共事業管理(衛生事業管理方向)、公共事業管理(健康保險方向)、應用心理學、健康服務與管理、文化產業管理等本科專業;外語學院開設有英語、漢語國際教育等本科專業;信息技術學院開設有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軟件工程等本科專業,軟件職業技術學院開設有計算機信息管理、軟件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等專科專業;河南中醫藥大學人民醫院開設有臨床醫學本科專業。
第十四條2018年,河南中醫藥大學與馬來西亞林登大學學院合作舉辦海外辦學項目,河南中醫藥大學林登仲景學院開設本科專業為中醫學專業,學制五年(采取“0.5+3+1.5”模式,即第一學期在河南中醫藥大學本部學習,第二至七學期在馬來西亞河南中醫藥大學林登仲景學院學習,第八至十學期回到河南中醫藥大學本部學習)。海外辦學項目本科專業要求英語高考成績不低于100分。2018年招生計劃以河南省招生辦公室《招生考試之友》公布的為準。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錄取體制:學校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學校負責、省招辦監督”的規定。
第十六條提檔比例: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和有關規定確定提檔比例。
第十七條錄取原則:對于進檔考生,我校采取“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即先按分數高低排序,再按其專業志愿檢索分檔,分配專業。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者。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語文、數學、英語。
第十八條退檔原則:以下情況學校可予以退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所報考專業已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者;體檢不符合錄取要求者;分數低所有專業均無法滿足者;不符合專業要求條件者;高考誠信檔案有不良記錄者。
第十九條體檢要求:學校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有關規定。錄取期間,根據高考體檢表無法確定身體狀況的考生,學校組織進行復檢,復檢結果不適合所報考專業學習的考生,學校予以退檔。新生入校后,學校將進行體檢復查,對在高考體檢過程存在弄虛作假行為者,將做出相應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我校錄取各專業學生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條對經各省招生考試主管部門認可、公示并已計入高考成績,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我校原則上予以認可,并根據該省有關規定提檔錄取。
第二十二條錄取結束后,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要求,我校在河南中醫藥大學招生網上及時向社會公布錄取結果。
第六章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二十三條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入學時必須按學校規定的繳費方式和時間繳納學費、住宿費。經河南省物價局、財政廳和教育廳批準,2018年學費收費標準為:
普通本科:醫藥類專業4500元/生·學年,醫藥相關類專業3400-3700元/生·學年;第二批本科護理學(民族傳統體育與保健英語方向)(與嵩山少林武術職業學院聯辦)專業:12000元/生·學年。專科:4400元/生·學年;軟件職業技術學院:8000元/生·學年(高職高專)。
海外合作辦學本科收費:馬幣24000令吉/生·學年(以馬來西亞林登大學學院收費標準為準)。
入學注冊費(4170令吉/生)、簽證費、交通費由學生個人承擔。
住宿費收費標準:
龍子湖校區為六人間人民幣800元/生·學年、四人間人民幣1000元/生·學年;
登封校區為五人間人民幣800元/生·學年;
林登仲景學院校區為公寓式三室兩廳住房,馬幣330-800令吉/生·月(分為普通單人間、雙人間,豪華單人間、雙人間)。
第二十四條新生入學報到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全面新生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依據有關規定,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冒名頂替、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并按上級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五條學校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學生獎勵資助體系,開辟有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學校的獎勵資助項目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新生入學獎學金、學校綜合獎學金、學生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社會資助等,可充分激勵優秀學生、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第二十六條新生入學注冊后,學校依據培養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合格后頒發河南中醫藥大學本、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頒發學士學位證書。符合條件、學有余力的同學可以申請修讀雙學位專業,成績合格者頒發雙學位專業學位證書。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由河南中醫藥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廳批準備案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條聯系方式及地址:
學校招生網址:http://ptzs.hactcm.edu.cn
招生專用郵箱:zszy@hactcm.edu.cn
招生錄取咨詢電話:0371-86667366(學校招生就業處)
招生錄取監督電話:0371-65575590(學校紀委)
招生就業處通訊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龍子湖高校園區河南中醫藥大學招生就業處,郵編:450046。
招生就業處辦公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龍子湖高校園區河南中醫藥大學教學實驗樓B1區S810房間。
各院系招生錄取咨詢電話:
基礎醫學院:0371-65680086/69318890
藥學院:0371-56725598
第一臨床醫學院:0371-56680626/66231806
第二臨床醫學院、骨傷學院:0371-60908821
第三臨床醫學院、針灸推拿學院:0371-55696909
護理學院:0371-53622158/53622159
康復醫學院:0371-56635368
管理學院:0371-65926538
外語學院:0371-65962477/60996051/60993821
信息技術學院(軟件職業技術學院):0371-60956306
國際教育學院:0371-65676792/65962930
河南中醫藥大學人民醫院:0371-67078292
備注:本章程發布內容及數據截止時間為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