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高招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一考試實施辦法
2018-10-30 13:23:44上海招考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一考試實施辦法
根據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18〕44號)精神,為進一步規范全市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一考試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實施辦法。
一、專業考試組織機構及職責
為加強對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招生考試工作的統一管理與協調,確保2019年全市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一考試工作順利進行,特成立上海市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一考試工作小組。
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一考試工作小組的職責是:全面負責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考的考試、考務組織與管理,協調并處理考試和考務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負責接待考生的來信、來訪。
二、市統考涉及的院校及專業
上海市統考涉及到的外省市院校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以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為準。
三、市統考科目、分值、考點及時間
1.統考科目為素描、色彩、速寫三門。
各科目成績滿分均為150分,三科總分滿分為450分。
2.統考考點:
上海理工大學(楊浦區軍工路516號)
上海師范大學(徐匯區桂林路100號)
上海第二工業大學(浦東新區金海路2360號)
上海商學院(徐匯區中山西路2271號)
上海行健職業學院(靜安區原平路55號)
上海城建職業學院(楊浦區軍工路2360號)
3.統考時間:
2018年12月9日(星期日),具體安排如下:
8:30—11:30素描
13:00—13:40速寫
14:10—17:10色彩
四、市統考各科目的內容和要求
(一)素描
1.考試內容:
人物頭像、石膏像、靜物
2.考試要求:
(1)構圖完整,透視比例準確
(2)結構嚴謹,明暗層次合理
(3)塑造充分,體積感強
(4)形象生動,富有藝術表現力
3.考試用具和材料:
(1)試卷紙為四開畫紙(考場提供)
(2)繪畫工具為鉛筆或炭筆(考生自備)
(二)速寫
1.考試內容:
人物、場景
2.考試要求:
(1)構圖完整,組合合理
(2)結構、比例準確
(3)形體、動態協調
(4)用筆生動,富有藝術表現力
3.考試用具和材料:
(1)試卷紙為四開畫紙(考場提供)
(2)繪畫工具為鉛筆或炭筆(考生自備)
4.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40分鐘
(三)色彩
1.考試內容:
靜物、風景
2.考試要求:
(1)構圖完整,造型準確
(2)色調明確,注重色彩關系的對比與統一
(3)強調色彩塑造能力
(4)用筆生動,富有藝術表現力
3.考試用具和材料:
(1)試卷紙為四開畫紙(考場提供)
(2)繪畫工具材料為水彩、水粉等(考生自備)
4.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180分鐘
五、統考命題
專業統考科目的試題按照市教育考試院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相關規定命制。試卷由指定的保密印刷廠印制,有關命題及試卷的保密工作嚴格按照教育部有關保密規定執行。參與審題及命題的專業教師及其他輔助人員不得單獨、聯合或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專業統考輔導教學,不得參加統考監考工作。
六、考務管理
本市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考考點設在全市六所學校內。各考點學校牽頭負責各自考點的考務組織工作,落實考場安排及工作人員培訓管理。
市統考準考證起訖號:
上海理工大學1810001—1819999
上海師范大學1820001—1829999
上海第二工業大學1830001—1839999
上海商學院1840001—1849999
上海行健職業學院1850001—1859999
上海城建職業學院1860001—1869999
七、閱卷評分及成績公布
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考采用全市統一閱卷、統一登分、統一發放成績單、統一成績復核方式。
市教育考試院負責整個統考閱卷評分和組織協調工作,市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仲裁小組將受理閱卷中各種需要仲裁的問題。
市教育考試院根據專業考試三門總成績和單科成績要求,確定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市統考合格線,于2019年1月中旬公示合格考生名單、發放成績通知單,并向合格考生發放市統考合格證書。
市紀委監察駐市教衛工作黨委紀檢監察組、市教育考試院及上海商學院紀檢監察部門監督閱卷的全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