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陜西省學業水平考試注意事項
2018-10-26 15:49:05網絡整理
考場編排
考點原則上設在縣級人民政府所在地。確因困難需要在鄉(鎮)增設考點的,應報請市級考試機構批準。考點設在鄉(鎮)的,市級考試機構要加大督查力度,確保考試質量。
考試要盡可能安排在標準化考點進行。確有困難的,經市級考試機構批準并報省考試管理中心備案,可將考點設在具有電子監控、安裝無線電信號屏蔽設備的考點,考試監控信息必須保存半年,以備查驗。
考場編排工作要求如下:
(一)11月30日前,縣級考試機構確定考點,編排考場。為便于管理和確保考試安全,縣級考試機構在安排考點時,原則上不要讓考生跨考點參加考試。考場采用計算機隨機編排,編排考場時,要切實做到同校或同班考生座位號不得連號。每個考場安排30名考生,不滿30名考生的尾數考場單獨設置,不得混設考場。
(二)2019年3月1日前,各市級考試機構上報《試卷及答題卡使用數量統計表》(學考表3)和《報名情況統計表》(學考表4)。備用試卷和答題卡按每科每考點1袋統計。
(三)2019年3月15日前,縣級考試機構分考點、分科目、分考場打印《陜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場編排表》一式三份,市(區)、縣(區)、考點各一份。
(四)2019年3月22日前,縣級考試機構打印下發《2019年陜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通知單》。對首次報考或者新轉入的考生,還要打印下發《準考證》。同時,打印《分考點、分科目、分考場考生照片信息表》,隨試卷下發給各考點。
(五)考生的條形碼由省考試管理中心統一印制,隨試卷下發。
強化管理,規范操作
報名工作是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重要環節之一。各級考試機構一定要強化管理,精心組織,周密安排。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確保每位符合條件的考生按時報考。同時,要加大培訓力度,使考生和信息管理人員熟練掌握網上報名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各級信息管理人員要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規范操作,杜絕各種工作差錯的發生。對報名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溝通、及時處置,確保報名工作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