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慶祝兒子考上重點大學放生兩條蛇被拘留5日
2018-09-03 10:26:24瀟湘晨報
瀟湘晨報9月2日消息,8月28日,一則“常德男子濱湖公園放生長蛇,提醒市民出行注意安全”的消息在網上流傳。由于濱湖公園地處常德市中心城區,人流量大,每天在公園散步的老人、小孩較多,市民得知該消息后,公園一時變得冷冷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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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及時消除負面影響,武陵區丹陽派出所民警通過走訪摸排和調取監控視頻,獲取了放蛇男子的活動軌跡。8月31日上午,民警在該放蛇男子的工作地點將其抓獲。經調查,涉事男子劉某為慶祝兒子考上某名牌大學而“還愿”,8月27日在濱湖公園放生了兩條蛇。
“我的行為給大家帶來恐慌,是我的不對。”在武陵公安分局丹陽派出所詢問室,劉某對自己的行為表示歉意。據調查,劉某系澧縣人,現年49歲,租住在武陵區賈家湖社區。在放蛇的前一天,他從澧縣某菜市場花385元購買了約1.2米長的青蛇和1米長的黑眉錦蛇各一條,兩條蛇均無毒。
8月27日14時許,趁中午休息時間,劉某騎車到租房內將兩條蛇用網袋裝好,選擇了離自己租住點較近的濱湖公園放生。劉某說:“剛開始這兩條蛇放到水里沒怎么動,我還在水邊待了20分鐘,驅趕它們,看著它們游走后,才離開。”
劉某告訴辦案民警,自己當時放蛇并沒有惡意,只因今年自己兒子考上了某名牌大學,為了“還愿”,所以想到了在濱湖公園將所買來的蛇放生。目前,常德市濱湖公園管理處已設置了安全提示牌,噴灑驅蛇粉,修剪了長勢比較茂密的灌木叢,提醒市民不要在草叢逗留玩耍,并貼出了相關防范知識。該管理處工作人員現已抓捕到一條黑眉錦蛇,并交由相關部門進行處置,對另一條青蛇也正在抓緊搜捕中。
目前,劉某因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已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5日。
民警在此提醒廣大市民:不要把帶有侵害性的動物帶入公園等公共場所;切莫以善良的名義擅自違規放生動物,這既不利于動物自身的存活,也將給公共場所活動的市民帶來安全隱患。
律師提醒
放生動物不得干擾居民生活
湖南睿邦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劉明律師表示,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對放生做了明確規定,放生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在市場上買的外來物種,法律對這種放生是禁止的,而且還設定了罰責。另一種則是放生當地物種。
對于第二種放生,劉明介紹,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將野生動物放生至野外環境,應當選擇適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當地物種,不得干擾當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產,避免對生態系統造成危害。隨意放生野生動物,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或者危害生態系統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本文原題為《公園放蛇“還愿”被拘留 慶祝兒子考上名牌大學,買來兩條長蛇公園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