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荊門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2018-07-03 16:22:24荊門職業學院
2018年荊門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和《荊門職業學院章程》,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二條 學院全稱:荊門職業學院
學院部委碼:14571
第三條 辦學性質:公辦
辦學類型:全日制高等專科學校
辦學層次:高職
辦學地點:湖北省荊門市掇刀區軍馬場路3號
基本情況:
荊門職業學院是經湖北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教育部備案的一所公辦全日制高等專科學校,位于湖北省歷史文化名城--荊門市。這里自然條件優越,交通十分便利,是國家規劃的高鐵區域樞紐城市。校園占地面積603畝,建筑面積17萬平方米,錯落有致,四季常青,具有悠久的辦學歷史,深厚的文化底蘊,是莘莘學子理想的求學之地。近年來,學校不斷加大經費投入,進一步完善教育教學條件,擁有設備先進、功能齊全的校內實訓基地和多媒體教學平臺及專業教學資源,生活條件優越,能夠滿足新時代高等職業教育需求,是一所高起點、高標準、有特色的高職院校。
學校辦學規模3000人,設有汽車、機械工程、電子信息、循環經濟、化工、藝術、商貿等七個教學系部;開設汽車制造與裝配技術、通用航空航務技術、數控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云計算技術與應用、汽車運用與維修技術、會計、數字媒體應用技術、烹調工藝與營養、應用化工技術、資源綜合利用與管理技術、工程造價、環境藝術設計、電子商務、機電一體化技術等專業。學校擁有一支實力雄厚、愛崗敬業、樂于奉獻的師資隊伍,其中副高以上職稱教師100余人,90%以上專業教師為“雙師型”教師,還聘請了一批企業高級工程技術人員擔任實習實訓指導教師。
學校秉承“厚德精技 致知力行”的辦學理念,按照“專業設置與產業需求對接、課程內容與職業標準對接、教學過程與生產過程對接、畢業證書與職業資格證書對接、職業教育與終身學習對接”的辦學思路,改革人才培養模式,與華中科技、華為集團、北京通用航空等企業合作,探索產教融合、校企合作辦學模式;與長豐獵豹、金泉新材料、埃斯頓等公司合作,試點現代學徒制培養模式,致力于為地方經濟建設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與華中科技大學、蘭州大學等著名本科院校合作,開展專本連讀升學模式,致力于提高學生學歷層次。
就讀荊門職業學院,就業有保障!創業有平臺!升學有通道!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我院高職生招生工作組織機構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就業處組成。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院高職生招生工作;招生就業處是具體執行機構。
第五條 招生就業處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執行湖北省教育廳有關高職生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和有關省級招辦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負責執行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議;
(二)向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匯報高職生招生工作進展;
(三)起草高職生招生重大事項初步解決方案,收集、統計高職生招生重大事項決策所需信息;
(四)根據湖北省教育廳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原則,編制并報送學院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五)起草、報批和公布高職招生章程;
(六)組織開展招生咨詢宣傳工作;
(七)組織實施高職生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本校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八)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九)配合相關部門完成新生復查工作;
(十)支持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高職生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高職生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在湖北省教育廳、學院紀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下開展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按照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廳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編制工作要求,我院分省分專業計劃根據各省(區、市)考生數量和生源質量、聯合培養單位的要求、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趨勢、畢業生就業質量和去向、考生對我院各專業的認可度等因素綜合考慮制定。
第八條 我院高職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級招辦向社會發布。
第九條 我院根據在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不超過120%,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不超過105%。
第十條 在錄取過程中學院可作出專業計劃調整的決定。專業計劃的調整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方案,上報湖北省招生辦公室批準后實施。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我院依據湖北省教育招生工作要求,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水平,擇優選拔人才。
第十二條 對于符合我院錄取標準的考生,按照“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即按照考生專業志愿先后次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第一專業志愿額滿的情況下,按考生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依次類推。在總分相同情況下,按照綜合、數學、外語、語文的順序比較高考單科成績。
第十三條 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按總分從高到低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取額滿。
第十四條 對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當年度《普通高等學校照顧加分考生資格》中的加分予以認可。符合國家和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各種符合優錄條件的考生,學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十五條 關于錄取專業對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十六條 一般專業每生5000元/年,藝術類專業每生6500元/年;住宿費:均為4人/間,每生1200元/年。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招生計劃表或學校下發的新生報到須知。以上收費標準如有調整,以最終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文件執行。
第七章 獎助制度
第十七條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及困難補助或通過勤工助學完成學業。品學兼優的學生可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院設立的學生綜合素質獎學金等獎勵。
第八章 報到復查
第十八條新生報到時,須攜帶高中學籍檔案、身份證、準考證、錄取通知書等資料。新生入學后,按照湖北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對新生進行復查。凡復查不合格的學生,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九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湖北省荊門市掇刀區軍馬場路3號
咨詢電話:0724-6075368
傳 真:0724-6075379
學校網址:http://www.jmzyxy.net.cn
第二十條 我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由荊門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荊門職業學院高職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釋權歸荊門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